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振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书,王振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10月10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缴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的对外投资项目的请示》。
公司拟认缴出资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下属担保公司2014年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权限及信息披露的议案》相关规定,现对下属的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2014年9月30日担保公司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495万元,在保余额1495万元。
二、截止2014年9月30日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在保户数14家。
三、截止2014年9月30日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最大的前五位被担保人情况:
序 号 | 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 | 在保余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担保方式 | 担保事项 | 融资用途 | 被担保方资信情况 | 是否执行反担保 |
第一名 | 公司原奶供应商 | 300 | 12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流动资金借款 | 青贮饲料 | 良好 | 是 |
第二名 | 公司原奶供应商 | 300 | 12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流动资金借款 | 青贮饲料 | 良好 | 是 |
第三名 | 公司原奶供应商 | 200 | 12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流动资金借款 | 青贮饲料 | 良好 | 是 |
第四名 | 公司原奶供应商 | 100 | 12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流动资金借款 | 青贮饲料 | 良好 | 是 |
第五名 | 公司原奶供应商 | 100 | 12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流动资金借款 | 青贮饲料 | 良好 | 是 |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麟股权基金”、“该基金”)
●投资金额:1亿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瑞麟股权基金的出资,认缴出资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是根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进行实施。
本次投资已于2014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本次投资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瑞麟股权基金是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发起设立的一家内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市华泰瑞麟基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合伙企业”)担任该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GP)与基金管理人,负责该基金的日常运营与管理,承担无限责任。华泰合伙企业为华泰证券直投业务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管理控制权的基金管理机构。
瑞麟股权基金目标规模为30亿,首期10-15亿。注册地位于深圳市。该基金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获得资本增值和创造价值。该基金重点对科技、媒体与通信(TMT)、环保节能、互联网改变传统行业等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和准股权类投资。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瑞麟股权基金的出资将使公司有机会分享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成果与收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对于该基金的投资,将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的风险;并且该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10月12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王瑞生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赵成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赵成霞女士简历后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董事赵成霞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赵成霞女士简历
赵成霞,女,1970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历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