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9日,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与EPRINT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签署<买卖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买方)与EPRINT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884.HK)的股东佘绍基、庄卓琪、林承佳、梁卫明、梁一鹏签署《买卖协议》,买方以每股待售股份港币1.097元支付港币67,876,877.00元的购买价收购卖方各自所分别持有的EPRINT集团有限公司13,387,500股、13,387,500股、13,387,500股、13,387,500股、8,325,000股普通股股份(合计61,875,000股)。(详情见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4-035号公告)
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福瑞”)已于近日在股票过户处等机构办妥股票过户手续,并已取得EPRINT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PRINT集团”)的《SHARE CERTIFICATE》(股份证明),编号:003192,股份数量:61,875,000。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香港福瑞已完成收购EPRINT集团部分股权事宜。香港福瑞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EPRINT集团61,875,000股股份,占EPRINT集团己发行股本的12.375%。
本次收购的完成,有利于公司加快互联网“云印刷(CLOUD PRINTING)”战略的实施,将对未来公司与EPRINT集团的“云印刷”战略合作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