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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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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自贡高投债”)。

 (二)发行人: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不超过Shibor基准利率加上2.51%的基本利差,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7.50%。Shibor基准利率为《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9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3至第7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 。债券存续期后五年本金随利息的支付一起兑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高投公司/公司:指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自贡高投债”)。

 募集说明书:指《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确定债券的申购利率区间,申购人发出申购意向函,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利率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联合主承销商: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指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联合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签署的《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联合主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联合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指自贡市人民政府。

 市发改委:指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国资委:指自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贡高新区、高新区: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高新区管委会:指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鹏元资信:指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1978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2013年9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议案。

 2014年2月18日,自贡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事宜的批复》(自国资函[2014]10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本期公司债券,期限7年。

 2014年3月4日,自贡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情况及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意见的报告》(自府[2014]9号),同意公司发行本期公司债券。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186号

 法定代表人:张润英

 联 系 人:魏茂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新城乐居园1栋

 联系电话:0813-8232908

 传 真:0813-8232917

 邮政编码:643000

 二、承销团

 (一)联合主承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何如

 联 系 人:周志林、张毅、姚崟、宁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88005291

 传 真:010-66211974

 邮政编码:100033

 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名苑写字楼A座二区四层

 法人代表:黎维彬

 联 系 人:赵地、陈微、邢文杰、耿川、成果、徐帆、邵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23层

 联系电话:010-52825762

 传 真:010-52828455

 邮政编码:100007

 (二)副主承销商: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人代表:马功勋

 联 系 人:寇宇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联系电话:024-23258823

 传 真:024-23262290

 邮政编码:110003

 (三)分销商:

 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人代表:吴涛

 联 系 人:王颖慧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联系电话:010-59366104

 传 真:010-59366108

 邮政编码:100088

 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人代表:祝献忠

 联 系 人:陈玫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号

 联系电话:010-58568004

 传 真:010-58568140

 邮政编码:100033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 系 人:傅璇、尹子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21-63083032、010-8802797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号

 联系电话:010-665608356

 传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10

 三、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法人代表:张金才

 联 系 人:李光初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联系电话:027-87132119

 传 真:027-87132111

 邮政编码:430071

 四、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人代表:刘思源

 联 系 人:夏荣尧、徐卫彬、林心平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333

 传 真:0755-82872338

 邮政编码:518040

 五、发行人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25楼

 负 责 人:程守太

 联 系 人:叶雷

 联系地址: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25楼

 联系电话:028-86626637

 传 真:028-86626637

 邮政编码:610015

 六、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负 责 人:王中

 联 系 人:罗正严、栾天水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27号

 联系电话:028-86029651、02886029725

 传 真:028-86029664

 邮 编:610041

 七、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人代表:吕世蕴

 联 系 人:张志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

 传 真:010-6606871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联系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5802-8245

 邮政编码:20012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自贡高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不超过Shibor基准利率加上2.51%的基本利差,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7.50%。Shibor基准利率为《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9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期限:发行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4年10月29日。

 十、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10月22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4年10月23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2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3 至第7 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 。债券存续期后五年本金随利息的支付一起兑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日:2015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2017至2021年每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联合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监管银行、债券债权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二十一、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三、募集资金投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将全部用于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卧龙湖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天伦苑安居房二期工程等四个项目建设。

 二十四、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4年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的债券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六、如果本期债券获准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则上市部分将按照相应证券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同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对于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7年,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兑付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息兑付方法具体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第3、4、5、6、7年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并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后五年逐年还本。自第三年开始,即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偿还本金2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2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2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2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和2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每年还本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最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润英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186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城建项目的投资、城市建设开发经营,土地整理。(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人是四川省自贡市国资委直属国有重点企业,是自贡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主体,负责投资开发建设高新区的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和营业房出租等业务。近年来公司各项业务得到了较快发展,为自贡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195,871.70万元,负债总额为301,312.6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94,559.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20%。201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26,019.90万元,净利润为30,993.09万元。

 二、历史沿革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自贡市高新投资公司的批复》(自府函[2006]137号)和《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自贡市高新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自府函[2006]139号),自贡市国资委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其中现金3,000万元,实物资产7,000万元,本次出资经四川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川方会验[2006]349号)验证。2006年12月7日,发行人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011年12月23日,根据自贡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增加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自国资函[2011]82号),自贡市国资委向发行人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资由四川协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贡分所验资报告(川协合验[2012]Z028号)验证。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3,000万元。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是经自贡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为自贡市国资委,其持有发行人100%股权。自贡市国资委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为城市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和配套服务的各类设施,包括公用事业、公共工程、城市环境和交通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既是促进城市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又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承载水平、增加城市容量和发展后劲、发挥城市功能、实现城市稳定协调发展的基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2013年达到53.73%。预计到2020年将会达到60%左右。借鉴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经验,当城镇化率超过30%以后,城市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直到城市化接近70%以后才逐步放缓。城市化的发展速度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我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将新增1,400亿元。由此可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必将保持加速发展的势头,未来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也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我国城市化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各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纲要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行了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的战略目标;2013年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2、自贡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自贡市正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拉大城镇框架,城市化建设水平取得了显著进展,城市的吸纳和辐射能力不断增强。2013年,自贡市城镇化率达到45.52%,比上年提高1.08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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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自贡将坚持新型城镇化道路建设,完善南湖新城、沿滩新城、贡井西城、东北部新城基础设施,建成汇南路东中段、紫荆街、龙汇街南延线、朝土路等道路和犀牛口大桥。围绕城市定位和功能布局,自贡将继续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构建以1个特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9个中心镇、23个一般建制镇为主体的现代城镇体系,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计划到2016年中心城区建成面积120平方公里、聚居人口120万,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二)土地开发整理

 1、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行业基本现状和前景

 城市土地开发整理是通过对城市土地进行勘测、设计、拆迁、维护、整治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城市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和再开发的经营活动。城市土地开发整理围绕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城市发展的特殊机遇,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掘城市土地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最优化,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土地开发和运营盘活了存量土地,增加了土地供给,同时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土地开发企业可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明确指出坚持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对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供应,经批准设立的市辖区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土地必须纳入所在城市用地统一管理、统一供应。因此,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是具有高度垄断性特点的行业,国家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仍旧起着主导作用。近几年,我国经济在投资拉动下保持高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和非理性投机因素导致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2010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出台多项宏观调控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在严厉的调控下,2012年我国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2.28万公顷,同比减少3.3%;出让合同价款2.69万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4.7%,但西部地区由于快速城镇化和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资金和用地需求较为旺盛,土地出让价款同比增加7%。

 此外,2012年下半年以来,资金面的改善和房地产企业拿地热情推动了土地市场再度呈现出供需两旺的局面。2013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达4.1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万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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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2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12年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69.04公顷,同比增长17.5%,其中基础设施用地供地面积为32.66万公顷,同比增长43.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增加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土地的稀缺性和社会需求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将使土地在很长一段时期仍处于增值过程,未来几年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将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拥有可观的利润水平。

 2、自贡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现状和前景

 2011年,面对国家土地置换政策调整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带来的用地流量从紧与用地审批从严的情况,自贡市采取适合自身的土地整理措施,保证土地的供应和有效使用。2012年,自贡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745.70公顷,分别比2010年、2011年净增1,071亩、1,885亩。

 根据《自贡市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在“十二五”期间,积极做好工业园区(集中区)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为工业园区(集中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653公顷,安排涉及交通和水利省级重点项目用地524.88公顷(未包括省级安排指标项目用地和未作指标安排项目用地),安排市级重点建设用地面积1,951.36公顷;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建设有机结合,安排土地整理19,125公顷,新增耕地2,295公顷。“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4,129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210公顷,交通用地549公顷,水利用地51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58公顷。

 总体来说,由于自贡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同时能源、水利、交通运输等国家、省重点项目也需要大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自贡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二、发行人所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一)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前景

 自贡市位于四川盆地南部、长江上游的釜溪河畔,地处川南五个城市(自贡、内江、宜宾、泸州、乐山)的中心位置,是中国近现代第一个因特色产业而设立的省辖地级市,全市下辖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五区以及荣县、富顺两县,辖区面积4,373平方公里,总人口3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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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宜人,是“富庶甲于蜀中”的“川省精华之地”,因“千年盐都”、“南国灯城”、“恐龙之乡”等美誉闻名遐迩。自贡具有两年多年的盐业历史和八百多年的彩灯文化,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独具风韵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自贡市先后荣获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拥有世界地质公园1处,国家A级景区8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5家,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座。

 1、便捷的交通

 自贡是川南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以建成连接川南、融入川渝、贯通南贵昆经济区、连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中转站和四川重要的区域次级综合交通枢纽为目标,形成了以公路运输为主体、铁路运输为补充、水路运输为辅助的综合运输格局。自贡经内昆、成渝铁路北上成都、东达重庆、南下昆明。高速公路距成都、重庆各200余公里,南下宜宾仅70公里即可达最近机场和长江第一港。

 目前,自贡的公路运输已经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为主骨架,内外联通,快捷便利的骨架网。2012年自贡市交通建设投资突破40亿元,建成高速公路114公里,一级公路100公里,二级公路191公里,三级公路311公里,四级公路4,104公里,等外级公路1,450公里,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成自段全面竣工通车。自贡至泸州、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2013年相继竣工通车。随着自贡至内江、自贡至威远的快速通道和自隆、内威荣等高速公路的陆续建成,自贡将基本实现本地至周边城市高速连接,进一步增强自贡交通幅射周边地区的功能,更加适应城市之间、城郊之间、城乡之间的人流物流需求。

 未来,自贡市将建成“一环五线”高速公路网、“四向三线”铁路网和“一环一横三纵”普通干线公路网;提升自贡境内的沱江航道级别;共享川南航空港,形成市域半小时、川南1小时、成渝2小时经济圈的快速通道。大交通带来大物流,随着自贡承东接西的作用日益显现,区域将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物流中心功能将日益显现,自贡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将因此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2、成渝经济区建设成为自贡区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2009年7月,国家发改委在成都召开了编制工作会,会议初步讨论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规划将涵盖四川包括自贡在内的15个市和重庆的31个区县纳入了成渝经济区。

 2011年5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成渝经济区的获批,标志着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将启动。

 成渝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川南经济区成为四川省重点培育的新的经济增长极,自贡作为上位规划确定的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四川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全省区域性次级综合交通枢纽和川南区域中心城市,区位条件将极大改善。

 随着重庆两江新区的成立,国家致力于将重庆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成为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及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创新中心,成渝经济区的发展将进一步加速。自贡作为连接成渝经济走廊的纽带和川南城市群的腹地,伴随着自身交通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将在人才、技术、资金、项目引进和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赢得众多机遇。

 3、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近年来,自贡市形成了盐化、机械、新材料为主的支柱产业,经济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科学、系统的城乡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空间发展战略日益成熟;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基本形成,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历史文化资源得到进一步挖掘和整理,一批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加快,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现全覆盖;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基本完成,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建筑业结构逐步改善;城乡统筹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2013年,自贡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1.60亿元,同比增长11.3%,经济增速较全国平均水平高3.6个百分点;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546.17亿元,增长11.3%;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1.61亿元,增长22.2%,其中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完成524,81亿元,增长2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24亿元,增长14.2%;全市财政总收入159.44亿元,增长43.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33亿元,增长1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489元,增长10.5%,人均消费性支出15,155元,增长10.8%;农民人均纯收入8,961元,增长12.6%,人均消费性支出6,172元,增长9.0%。

 目前,自贡已经形成以锅炉及配套设备为主的制造产业、以炭黑为特色的材料产业、以生物医药和中药制剂为特色的医药产业、以电子探测仪为特色的电子产业和以新型建材为特色的建材产业等优势产业集群。未来,自贡市将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打造以节能环保装备为主的千亿机械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千亿园区,建成国家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内一流的盐深加工生产基地。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9亿元,实现人均GDP达到4.1万元,工业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724亿元。

 (二)自贡高新区发展现状及前景

 自贡高新区于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更名为“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贡高新区位于市中心南侧,规划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40平方公里,是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级科技孵化中心、四川省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和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高新区着力打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宜居生活、生态旅游四大功能区,注重科技创新驱动,推进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努力调结构、转方式,走科技支撑的内涵式增长道路,进一步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

 1、高新区产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自贡高新区坚持新型工业化,以“壮大产业规模、培育优势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战略方针,围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建设以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及应用为一体的国家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基地和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已形成以锅炉、泵阀、数控机床、CNG成套设备、运输机械等为基础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和以硬面材料、特种焊接材料、功能性炭黑、金属锂、镁合金等为基础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集中度达到85%,拥有华西能源、长征机床、川润股份、四川运机、大西洋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已跻身全省六大重点产业园区和全省“1525工程”特色园区行列,并建成川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科技孵化中心。随着自贡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科技孵化中心、总部经济区、物流、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服务设施的不断完善,园区的服务功能也逐渐增强,产业特色更加鲜明。

 2、高新区经济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自贡高新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自2005年末至2010年末,地区生产总值对自贡市的贡献率由6.6%上升到22.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对自贡市的贡献率由4.12%上升到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对自贡市的贡献率由2.22%上升到40.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对全市的贡献率由9.2%上升到29.7%;财政收入占全市的比重由6.8%上升到21%。

 2013年,自贡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2亿元,同比增长19.2%(数据来源:四川在线自贡频道)。2013年,自贡高新区实现财政总收入38.81亿元,同比增长21.4%;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7亿元,同比增长11.5%。

 3、高新区未来的发展目标

 根据《自贡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到2015年,自贡高新区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5亿元,年均增长21%;人均GDP达到76,000元;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突破600亿,年增长2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36.40亿元,年均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2.95亿元,年均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0元,年均增长13.6%;形成以板仓工业园区为载体,实现产业链条充分延伸、产业环节相对集中、产业层次基本合理的工业发展模式。未来几年,在全省千亿园区中实现率先突破,努力把自贡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省乃至西部一流的科技创新引领区、特色产业集聚区、现代城市宜居区和特色生态旅游区。2015年,自贡高新区发展主要目标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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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自贡高新区的快速发展将极大推动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发行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自贡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资产经营、合资合作、银行融资、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工具等多种融资手段筹集资金,投入到自贡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实施对自贡高新区南湖新城、板仓工业园区等整体开发,为改善区内投资环境,推动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经营环境优势

 自贡高新区位于自贡市中心南侧,与老城区仅一河之隔,处于成渝经济区重要经济走廊和川南五地市州的几何中心位置,距离成渝经济区两大中心城市成都和重庆车程不到两个小时,距离川南周边乐山、内江、宜宾、泸州四市车程均在一个小时之内,拥有正在建设的“无水港”,以及周边的宜宾港、泸州港和乐山港和即将扩建的川南机场等,交通便利,位置优越。

 自贡高新区按照“辐射川南、服务成渝、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国家高新区战略定位,从高端规划、顶层设计,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金融服务等高端现代服务业功能整体纳入,致力于建设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功能强大、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开放创新”的产城互动新引擎。高新区产业优势明显,已形成优势鲜明、结构合理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体系和新材料产业体系,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省级技术创新联盟、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川南地区唯一的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正规划建设10平方公里的南岸科技新区将成为高新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高新区着眼高端生态,彰显文化底蕴,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特色旅游业,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正建设成为“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高新区按照五星级服务理念,为项目提供“保姆式”的服务,力促项目快速、高效落地。目前,自贡高新区已建设成为国家级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是四川省六大重点产业园区之一、四川省“1525工程”特色园区,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省乃至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地位,自贡高新区已成为自贡最有开发潜力、最富发展活力、最具生态魅力的城市新区。

 2、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是自贡高新区最大的政府类投融资主体,承担自贡高新区的融资、投资、开发、基础建设、招商引资及经营管理工作,强力推进政府融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了“融资、建设、经营”三大平台职能作用,为自贡高新区经济持续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有力保障,得到了自贡市政府和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在融资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和资源等方面的大力扶持。

 政府赋予的垄断性地位和专业化的职能决定了其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主体角色,根据《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要求,“十二五”期间自贡市将积极争取国家和四川省的资金支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完善投融资平台建设管理,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因此,自贡市及自贡高新区两级政府必将加大对公司的支持力度,使公司资产实力持续增强,发挥更强的融资功能。

 3、行业垄断优势

 发行人作为高新区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是自贡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载体,集中整合了自贡高新区乃至自贡市最优质的资产和资源,其全部业务都集中在高新区内。由于自贡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的全力支持,发行人在产业投资、园区建设开发及园区配套增值服务三大业务板块方面都具有区域内垄断的经营优势地位,市场相对稳定,所经营的资产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

 4、融资渠道优势

 作为自贡高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体,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营运及土地开发整理,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公司信用良好,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自贡市商业银行等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得到了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和贷款优惠,能够较好地保障自贡高新区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

 5、卓越的主业拓展能力

 发行人根据区域发展需要,致力于完善高新区的整体营运环境及区域内各项配套服务。在此过程中,发行人经营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目前业务范围涉及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房屋租赁、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高新科技成果转化等诸多领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稳步推进多元化经营。发行人卓越的主业拓展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拓宽了空间,有助于发行人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

 发行人作为自贡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全面负责投资开发建设高新区内的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和营业房出租等业务,为改善高新区内投资环境,推动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1-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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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开发整理

 公司主要承担高新区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公司对其取得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整理完毕后由道路、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占用或以高新区管委会的名义对外转让。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土地补偿协议,属于被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占用的土地,管委会以公司成本价每亩加20万元或30万元对公司进行补偿;属于对外拍卖的土地,管委会以实际拍卖价扣除财政计提规费后对公司进行补偿,上述土地补偿款的支付均由高新区财政局负责。近年来,土地开发整理补偿收入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011-2013年,公司土地转让及补偿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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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等各类用地共计3,495.28亩,账面价值492,032.72万元,土地全部位于高新区,随着高新区开发建设的加快,公司未来的土地开发整理补偿收益将有效保障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代建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

 公司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由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建设;第二种为代建制,即高新区管委会将辖区内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委托给发行人,签订工程项目代建委托合同,发行人再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工程设计院、承包商、监理方等具体实施主体,并对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和监督。工程承包商凭阶段性验收、结算报告向发行人收取工程建设款,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再凭相关资料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项目建设资金并按成本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2010年12月,为逐步将发行人打造成市场化运作主体,高新区管委会下发《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社会公益性、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委托代建相关事项的通知》(自高管委发[2010]225号),其中明确由公司承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委托代建模式建设,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司签署代建委托合同,委托代建工程项目管理费按项目总成本(含资金利息、合理管理费用等)的一定比例计算。因此,公司2011年之前承担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采用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模式建设,自2011年起新承担的项目均采用代建制建设。

 近年来,公司先后建设完工了汇川路西段改造工程及南湖立交桥工程、丹桂大街南延线工程、汇北路、龙汇路工程、高新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南湖四条道路、南湖生态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工程、高新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高新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生态大道延伸线改造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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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建政府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业务起步较晚,因此2011-2013年该类业务收入较少。未来,随着2011年后承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陆续完工,发行人代建城市基础设施业务规模将逐步扩大,其收入规模必将大幅上升,成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营业房出租

 2011-2013年,公司将少量闲置自有经营性房产对外出租,实现租赁收入分别为99.47万元、139.30万元和248.13万元。

 五、发行人发展规划

 发行人定位于自贡高新区建设的开发平台和投融资平台,将充分发挥其在自贡高新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进园区建设、项目开发、企业孵化及人才引进等工作,努力把自贡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省乃至西部一流的科技创新引领区、特色产业集聚区、现代城市宜居区和特色生态旅游区。

 (一)探索市场化的融资途径

 在继续巩固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途径的同时,借助国家级高新区的平台,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在现有公司定位和财务结构基础上,抓好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市场化直接融资工具的运用。积极探索公司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的市场化多形式合作,加强中期票据、信托计划等未来后续融资途径的研究、筹备工作,形成公司多元化、市场化、持续性融资结构。

 (二)从事园区的建设与开发

 在继续从事园区工业用地的平整开发、道路、交通、卫生、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实施前向一体化战略,利用公司自身在土地资源和工业地产方面的优势,向土地深度开发、自建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等房地产行业价值链下游扩展,提高土地的附加值,同时增加公司的收益范围和现金流量。

 (三)逐步探索公司的转型升级

 探索将公司改制为集团公司,由公司出资或合资控股,成立下属的担保公司和建筑安装工程企业,实现公司的多元化经营,提升整体竞争能力、对外拓展能力和综合运营能力。

 (四)促进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

 以资本为杠杆参股、控股各类进入园区的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优质公司和中小成长型企业,提升主导产业进入、集聚、扩张的能力,并适时进行股权退出,达到投入资金的保值增值。对园区科技型、创新性孵化企业采取风险投资等形式,促进园区的科技创新、技术转化和成果转让,探索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有效形式。

 (五)提供园区配套增值服务

 为园区企业提供创业服务、融资担保、物流、仓储、进出口贸易代理、商务生活配套等,既为各类入园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同时又产生一定的经营性收入在服务园区企业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六)严控公司动态财务风险

 公司将在优化负债结构和拓宽融资途径的基础上,更多的采取财务成本更低、资金运用更灵活自主的市场化融资模式,强化筹资途径和投资途径现金流量控制,重视公司资产的运营增效和内部控制能力的提升,定期对公司内外部融资环境、投资环境、经营环境进行分析评估和总体财务风险测评,增强公司的自身风险控制能力。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连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4】第1059号)。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最近三年期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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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近三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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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最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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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一、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等融资情况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194号文批准,发行人于2013年3月公开发行10亿元“13自贡高新债”公司债券,债券期限7年,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从第三年开始,每年末按照发行总额20%的比例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3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除2013年3月公开发行的10亿元“13自贡高新债”公司债券外,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以及通过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融资情况。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资金募集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将用于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卧龙湖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天伦苑安居房二期工程,四个项目投资总额合计262,670.0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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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介绍

 本次发行的四个募集资金项目均由发行人负责实施。

 (一)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自贡市釜溪河南侧,西起板仓工业园区,东至东环线。项目总占地1,570,000平方米,全长6.3公里绿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场地系统、绿化系统和服务设施等三部分,其中,道路场地系统包括观光车道长6.3公里(宽6米),骑马复合道5.4公里(宽3.6米),步行道6.7公里(宽1.5米),挑战骑行道0.7公里(宽2.1米);观景桥大型1座,小型1座;码头大型1座,小型4座。绿化系统包括重要绿化20.2公顷,风景林绿化127.9公顷。服务设施包括驿站、休息等服务设施5处,独立卫生间4个,标识系统300个,综合管网20.1公里,以及景观照明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推进建设“五个自贡”要求,提升城市品位需求

 自贡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产业自贡、生态自贡、文化自贡、创新自贡、幸福自贡”的目标,建设“幸福自贡”是建设“五个自贡”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特别是建设“幸福自贡”指出:“到2016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建成国家园林城市。”打造自贡市第一条“复合绿道”,建设釜溪河绿道正式未来契合自贡市建设“五个自贡”的时机与发展战略。当前,自贡市正力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生态城市,而釜溪河将在这过程中起着重要角色。“五个自贡”的要求实现,决定了其在自贡市城市品质优化、绿色基础设施框架构建过程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2)未来新城发展的需要

 釜溪河穿越老城而过,未来的新城也将沿着釜溪两侧轴向发展,城市与河流有着密切的关系。釜溪河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但城市建设已逼近甚至侵占了敏感的河岸,大大压缩了滨河地带开放空间与绿地建设的可能性。釜溪河作为未来自贡新城核心和发展中轴,承担起未来自贡都市休闲中心的重任。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起到协调河流两侧土地使用,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3)防洪、减灾的需要

 绿道具有维护自然界的生态过程,具有防洪固土、清洁水源、净化空气等作用。绿道也可以保护内部环境以免收到外部的干扰,成为生物保护的栖息地,同时还可以减轻景观的破碎化。

 3、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由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于2012年7月5日出具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关于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高新国土资发[2012]15号);并于2012年7月15日得到自贡市环境保护局《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自环项批新[2012]36号)批准;项目用地已于2013年7月30日取得由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新)地字第D510302201307030号);自贡市发改委于2013年8月5日出具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3年8月25已由自贡市发改委号发布的《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委发[2013]11号)批准。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

 该项目总投资为71,956万元,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0,000万元。

 5、项目建设期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于2013年1月份开工,预计2014年12月份结束。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完成部分人行道及广场的路基平整、稳层浇筑及混凝土浇筑等工程。本项目已累计完成总投资17,27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4.00%。

 6、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本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建成后环境改善带来的周边土地出让价格上升等收益。根据《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处置的说明》,高新区管委会将釜溪河南侧项目周边550亩可出让地逐年出让所得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在2015年至2021年内足额安排给公司。根据可参考的高新区近期招拍挂土地成交情况,若按230万元/亩测算,上述550亩土地出让收益不少于126,500万元。

 (2)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提高自贡市的城市品质和吸引力,提升对东部新城乃至整个自贡市发展的重大推进作用,大大增强自贡市未来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板仓工业集中区北部的南岸科技创新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442,669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路灯、绿化、排水工程、土石方平场工程。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

 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川南经济区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中已将自贡列为该区域的一级中心城市,提出依托现有大城市基础和产业优势,尽快发展成特大城市。自贡地处川南中心,区位优势明显,而打造自贡区域中心城市的集聚核心在高新区内,只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才能为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承载能力,本项目的建设,对推进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有助于加速自贡成为川南城市群的中心的进程。

 (2)实现自贡工业强市、高新区工业强区的需要

 实现工业强市战略,是自贡市加强老工业城市改造,实现老工业城市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举措。自贡高新区是自贡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主战场,特别是板仓工业园区,对工业强市战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板仓工业园是实现自贡工业强市、高新区工业强区的重要支撑。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高新区工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夯实工业发展基础,提升板仓工业园区的产业支撑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加快推进工业强市、工业强区的需要。

 (3)是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需要

 在统筹城乡发展中,高新区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缩小城乡差距,基础设施要先行,本项目的建设,必将大大促进高新区城乡统筹的步伐,大幅度提升示范点的层次和质量,为探索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奠定坚实的基础,对自贡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是一个极大的推动。

 (4)推进工业的集中布局和集约发展的需要

 板仓工业集中区是自贡市大城市坚实东进南移的主要扩延地,是自贡市实现大城市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构、整合产业资源、优化工业区域布局,实现工业集约化、集团化、园区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本项目的建设,将加快推进工业的集中布局和集约发展。

 (5)是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招商引资的需要

 自贡高新区是自贡市承接产业转移、加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带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只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平台,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才能提升园区承接功能,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大改善园区的投资环境,有利于招商引资工作推进,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将自贡市高新区打造为全市、川南区域内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高地,实现高新区的第二次腾飞和跨越发展。

 (6)是打造板仓工业园区为现代制造业聚集中心的需要

 板仓工业园区是自贡实施板仓—沿滩—邓关—晨光面积约100平方公里的工业产业带的龙头园区,其产业定位为以机械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为重点的三大主要制造业集群以及其他制造业创业综合集群为主体,形成“一区多园”的产业格局,即机械制造业、新材料加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和其他产业四个产业园区。根据四大产业集群的发展规模与速度,保证各产业内部功能分工得以拓展,在空间上以板仓大道为起点,四个产业园按照弹性化的原则随着集群发展逐渐向北延伸。因此,加快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打造板仓工业园为现代制造业聚集中心,提升板仓工业园区的核心竞争力,夯实高新区加快科学发展,为工业经济增速创设坚实平台,实现“板仓”成为川南第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特色园区。

 (7)完善板仓工业集中区综合交通体系,提高交通通达性

 目前,板仓工业集中区内已建成“四纵三横”主次干路,构成了内部路网,交通体系正逐步健全。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完善园区综合交通体系,提高交通通达性。

 3、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由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于2012年7月5日出具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关于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高新国土资发[2012]12号);并由自贡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7月20日出具的《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自环项批新[2012]50号)批准;该项目用地于2013年7月31日取得由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新)地字第D510302201307031号)。自贡市发改委于2013年8月5日出具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3年8月5日由自贡市发改委《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委发[2013]12号)批准。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

 该项目总投资为73,425万元,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0,000万元。

 5、项目建设期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于2013年1月份开工,预计2014年12月份结束。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北二路道路已完成平基土石方、其他道路正在实施平基土石方、路床回填碾压、路基填方。本项目已累计完成总投资8,063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0.98%。

 6、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本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建成后环境改善带来的周边土地出让价格上升等收益。根据《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处置的说明》,高新区管委会将板仓工业集中区北部项目周边450亩可出让地逐年出让所得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在2015年至2021年内足额安排给公司。根据可参考的高新区近期招拍挂土地成交情况,若按280万元/亩保守测算,上述450亩土地出让收益不少于126,000万元。

 (2)社会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将完善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板仓工业集中区综合交通体系,提高交通通达性,为南岸科技创新区的加速发展,提供必要的交通支撑条件;加速推进工业的集中布局和集约发展、推动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招商引资,为将板仓工业园区打造成为现代制造业聚集中心,实现自贡工业强市、高新区工业强区奠定良好基础,并由此将带动周边地区的一、二、三产业发展,为自贡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三)自贡市卧龙湖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自贡市卧龙湖片区(以下简称“卧龙湖片区”)的西北部和中部。项目总占地面积98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南湖生态城卧龙湖大道道路工程、龙汇街南延线延伸线道路二期工程及道路两侧配套260亩土地平场工程。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将有利于卧龙湖片区路网的建设,为开发建设卧龙湖片区安置房居住区创造良好交通运输条件,改善入驻该地区人民群众的出行环境;另一方面,可以为该地区下一步的深度开发提供约260亩经过平场的地块,推动该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加快卧龙湖片区的建设和发展,实现自贡市“十二五”规划将卧龙湖片区建设成自贡市“特大城市核心区”之一的目标具有重大的作用和意义。

 3、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由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于2012年9月20日出具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关于自贡市卧龙湖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高新国土资发[2012]19号);并于2012年9月25日由自贡市环境保护局《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自贡市卧龙湖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自环项批新[2012]62号)批准;项目用地已于2012年9月27日取得由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新)地字第510302201209012号);自贡市发改委于2012年10月12日出具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2年10月12日由自贡市发改委《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卧龙湖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委发[2012]35号)批准。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

 该项目总投资为75,424.39万元,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0,000万元。

 5、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展安排情况

 本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工,预计2014年9月完工。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完成石方爆破、部分土石方开挖、路基处理等工作。本项目已累计完成总投资17,167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2.76%。

 6、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本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建成后环境改善带来的周边土地出让价格上升等收益。根据《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处置的说明》,高新区管委会将卧龙湖片区项目周边450亩可出让地逐年出让所得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在2015年至2021年内足额安排给公司。根据可参考的高新区近期招拍挂土地成交情况,若按300万元/亩保守测算,上述450亩土地出让收益不少于135,000万元。

 (2)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将会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推动卧龙湖片区(国际旅游区)的开发和建设、推动自贡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对推动自贡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重要的社会效益。

 (四)天伦苑安居房二期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地址为自贡市沿滩区卫坪镇万家村八组,总占地面积为95,7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355.3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58,000平方米,地下面积70,355.34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住宅156,966.4平方米,社区用房483.10平方米、物管用房550.51平方米;设地上停车位224个,底下面积70,355.34平方米(含地下停车泊位1,552个);建设与居住小区及地下停车场的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强拆、强建等情况。天伦苑安居房二期不属于省级保障房计划。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加快自贡市推进“双百”特大城市建设的需要

 自贡高新区是为推进自贡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而实施的战略性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是自贡高新区的重点产业功能区,又是多组团当中的最重要的组团之一。板仓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对建设“双百”特大城市具有举足的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本项目建设的目的就是服务于自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新10km2发展区域的开发,为补偿征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而建设的安居房项目。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板仓工业集中区的快速发展,推进自贡“双百”特大城市的建设。

 (2)促进自贡高新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增强其综合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自贡高新区是国家批准建立不久的国家级高新区,在软硬件建设上与其它国家级高新区相比还有差距。这就需要高新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软硬件建设,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为确保高新区“十二五”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就要加大区内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力度,增加园区的承载能力,为不断进入区内投资创业的企业提供创业平台。本项目建设的安居房,就是直接为园区扩大承载能力,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本项目建成后将更有利于解决园区征用国有土地后失地农民的住房问题,从而有利于园区扩展和增强集聚、集约、集群能力,对实现高新区“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本项目建设是促进高新区进一步巩固发展,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高新区“十二五”规划的需要。

 (3)有助于板仓工业集中区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板仓工业集中区的定位是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培育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信息产业,几乎囊括了全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从板仓工业集中区的现状看,由于开发建设时间不长,尚未形成集聚、集约、集群发展的优势。目前的主体产业集中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的各类锅炉和新材料产业的硬面材料、镁合金、焊接材料等方面,产品集中度虽然比较高,但从主体产业的广度看,存在产品品种不多和产品广度不足的问题;而且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制药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品品种少,尚处于开发建设之中,还没有真正形成产业优势。总之,要使板仓工业集中区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自贡国家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及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的主要载体,必须积极培育更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本项目建设,虽然只是建设补偿征用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安居房,但其根本目的是为板仓工业集中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项目用地载体,有助于板仓工业集中区扩大承载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建设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先进制造业做大变强,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在优化产业结构中的带动作用。

 (4)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提高城镇化水平,扩大内需

 工业化和城镇化是自贡实现现代化必经的历史过程和必须完成的重大使命。只有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才能构建与现代产业发展相匹配、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为自贡老工业城市跨越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十一五”以来,自贡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与全国的差距,出现了由扩大到缩小的“拐点”,进入了工业化和城镇化“双加速”时期。要提高城镇化水平,使大批农民进城转变为城镇居民,首先必须为其解决好安身立命的居住处所,这是城镇化率得以提高的基础。本项目的建设,将为板仓工业集中区内征用了土地和房屋的农民提供安居房住宅,使这些农民实现从农村居民到城市居民的彻底转身,将有力推进自贡市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实现“两化”良性互动。本项目建设规模大,安置户数和人口多,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大批的板仓工业集中区征用了土地和房屋的农民转变为城市市民,将形成新的强大消费群体,从而成为自贡市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巨大力量。

 3、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用地已于2012年9月27日取得由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新)地字第D510302201300001号),并于2013年9月17日由自贡市环境保护局《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天伦苑安居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自环项批新[2013]69号)批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于2013年9月11日出具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关于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高新国土资发[2013]30号)。自贡市高新区管委会于2013年9月16日出具了《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天伦苑安居房二期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自发[2013]项批新114号);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土地开发整理补偿124,283.5255,375.00152,445.84
代建项目481.4318.3369.68
营业房出租248.13139.3099.47
合计125,013.0855,532.63152,614.99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合计
转让土地面积(亩)567.33221.501,424.482,213.31
转让土地成本(万元)107,263.6226,291.33111,050.49244,605.44
补偿收入(万元)124,283.5255,375.00152,445.84332,104.36

 

 

 

 

 

 

 

 

 

 

 

 

 

 

 

 

 

 

 

 

 

 

 

 

 

 

 

 

 

 

 

 

 

 

 

 

 

 

 

 

 

 

 

 

 

 

 

 

 

 

 

 

 

 

 

 

 

 

 

 

 

 

 

 

 

 

 

 

 

 

 

 

 

 

 

 

 

 

 

 

 

 

 

 

 

 

 

 

 

 

 

 

 

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已投资(万元)建设周期
板仓基础设施四期工程19,666.0015,312.242011-2014
板仓公租房工程12,640.008,153.002011-2014
自贡市南湖东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31,55030,746.852011-2014
自贡市南湖景苑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31,00011,575.142012-2015
自贡市汇南路道路工程45,864.6745,312.792010-2013
板仓安居房六期(沙坪二期)工程项目15,2009,124.002012-2014
板仓安居房七期(沙坪三期)工程项目16,00011,251.412012-2014
板仓安居房八期工程项目16,10010,616.612012-2015
板仓安居房九期工程项目31,00013,085.752012-2015
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71,956.0017,270.002013-2015
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73,425.008,063.002013-2015
自贡市卧龙湖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75,424.3917,167.002012-2014
天伦苑安居房二期工程41,864.70215.352013-2015
合 计481,690.76197,893.14

 

 

 

 

 

 

 

 

 

 

 

 

 

 

 

 

 

 

 

 

 

 

 

 

 

 

 

项目2013.12.312012.12.312011.12.31
资产总额1,195,871.701,091,868.41636,710.52
流动资产1,189,990.701,087,232.78634,121.08
非流动资产5,881.004,635.632,589.44

 

 

 

 

 

 

 

 

 

 

 

 

 

 

 

 

 

 

 

 

 

 

 

 

 

 

 

负债总额301,312.64224,281.26207,172.64
流动负债33,198.9721,055.567,309.75
非流动负债268,113.67203,225.70199,862.89
所有者权益894,559.06867,587.15429,537.88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126,019.9055,634.63152,614.99
营业成本107,689.7226,311.80110,019.36
营业利润18,332.6829,444.4342,595.64
营业外收入12,882.4011,690.170.35
利润总额31,211.7741,133.7442,595.99
净利润30,993.0940,996.6142,293.21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83.9123,766.2114,601.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126.35-8,220.51-3,378.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888.52-6,015.93-11,771.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346.099,529.77-548.25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1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71,956.0030,000.0041.69
2自贡市南岸科技创新片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73,425.0020,000.0027.24
3自贡市卧龙湖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75,424.3930,000.0039.77
4天伦苑安居房二期工程41,864.7020,000.0047.77
合计262,670.09100,000.0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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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四年 月

 (下转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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