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20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区阳湖西路66号海关大楼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董事长刘晓疆先生在国外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吴晓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4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0024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8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85088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5.433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4人,代表股份4935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8953%。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表决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3、表决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总裁)决策权限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4、表决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5、表决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6、表决通过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7、表决通过了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8、表决通过了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9、表决通过了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9791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13%,其中现场投票85086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2%,其中现场投票200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3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233%;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324%。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0、表决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1、表决通过了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2、表决通过了公司《并购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3、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4、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与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该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5、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与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担保解除安排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该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6、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与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签订<履约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该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7、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英文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8、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该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19、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79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435%,其中现场投票85088437股,网络投票4704881股;
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309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35918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6.255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3.7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刚、陈玲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刚、陈玲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