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4日起连续停牌。2014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8月20日、8月27日,9月3日,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9月19日、9月26日,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定不迟于2014年10月14日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等文件并复牌,因公司尚未完成相关工作,部分文件尚未齐备,公司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披露相关文件。为防止股价异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公司将于2014年10月15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等文件,不迟于2014年10月16日公告并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