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股票2014年10月9日、10月10日和10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控股股东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除了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有关重大事项正在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2、本公司预计,2014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000万元(详细情况见本公司8月13日披露的《2014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