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5日、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
2014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29日、9月5日、9月13日、9月20日、9月27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为从事脱硝催化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拓展业务板块、提升盈利能力、实现自身的新兴产业战略布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各相关方积极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10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参股子公司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小贷”)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1032号),主要内容如下:“同意海博小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海博小贷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海博小贷股票公开转让,并将海博小贷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海博小贷的股票将于近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供投资者查阅相关信息。关于海博小贷本次挂牌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可通过前述平台查阅公告信息,所涉及的简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海博小贷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月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冯亚丽
4、注册地址:诸暨市店口镇华东汽配水暖城15幢
5、注册资本:陆亿元
6、经营范围:在诸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务。
7、海博小贷主要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8,000 | 30.00% | 法人 |
2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10.00% | 法人 |
3 | 浙江巨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000 | 10.00% | 法人 |
4 | 上海万钲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600 | 9.33% | 法人 |
5 |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3,600 | 6.00% | 法人 |
6 | 全兴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 3,000 | 5.00% | 法人 |
7 | 浙江三峰阀门有限公司 | 2,400 | 4.00% | 法人 |
8 | 陈和灿 | 3,000 | 5.00% | 自然人 |
9 | 周锋 | 2,400 | 4.00% | 自然人 |
10 | 张建明 | 2,100 | 3.50% | 自然人 |
11 | 吴长明 | 2,100 | 3.50% | 自然人 |
12 | 郭磊 | 2,100 | 3.50% | 自然人 |
13 | 陈月飞 | 1,200 | 2.00% | 自然人 |
14 | 冯焕锋 | 1,000 | 1.67% | 自然人 |
15 | 陈生汉 | 600 | 1% | 自然人 |
16 | 周建峰 | 600 | 1% | 自然人 |
17 | 钱震宇 | 300 | 0.5% | 自然人 |
合计 | 60,000 | 100% | -- |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4-00332号),海博小贷2014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1,108,018,747.49元,净资产为 774,238,679.99元;201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542,481.83元,净利润49,912,501.86元。
二、公司取得海博小贷股份的具体过程
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210,156,962.28元的价格受让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详情参见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与海博小贷关联情况说明
1、海博小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宇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2、公司和科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海博小贷股权,亦未在海博小贷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3、海博小贷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和科宇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4、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海博小贷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海博小贷成立以来,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占比较小且定价公允;
5、海博小贷的资产和业务不含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金。
四、海博小贷挂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海博小贷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对海博小贷的长期股权投资财务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根据公司2014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4-00325号),公司对海博小贷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59%;公司对海博小贷的投资收益为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27%。海博小贷的资产非公司核心资产,其经营业务非公司核心业务。
2、海博小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能更好地反映公司持有海博小贷的股权价值,通过股权质押融资等手段盘活公司股权类资产。
3、海博小贷资产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资产,挂牌事宜不影响上市公司核心资产及业务的独立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上市公司没有使用海博小贷的核心技术与专利,海博小贷未来挂牌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核心技术的流失。海博小贷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独立、完整,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未来3年存在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或减持所持有的海博小贷股份的可能,但尚未形成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5、海博小贷挂牌后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则,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范围的事宜,将保持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致和同步。
本次海博小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将有利于海博小贷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票市场定价、增强股份流通性;同时有利于海博小贷通过资本平台募集发展资金,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以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挂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并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机构投资者的准入条件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条件是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备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备有会计、金融、投资、财务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目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买卖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挂牌公司只允许以定向增发的方式进行融资,不允许以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融资;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