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会议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0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当天交易时间)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94,474,07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90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677,15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3 |
(三)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本公司董事长王创民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张玉牛先生、董事介志华先生、独立董事李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表决的结果 单位:股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增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894,432,224 | 100.00 | 17,151 | 0.00 | 24,700 | 0.0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管晋宏、徐德峰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