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网络投票: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51,236,75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5.78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04,862,70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59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张希兰女士、蒋华君先生、蒋国健先生、卞华舵先生、独立董事马治中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长许国强先生、监事蒋承志先生、陈金龙先生、毛建强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万俊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汪传斌先生、孙录先生、朱长彪先生。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56,081,065 | 100.00 | 14,000 | 0 | 4,400 | 0 | 是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756,081,065 | 100.00 | 14,000 | 0 | 4,400 | 0 | 是 |
3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56,081,065 | 100.00 | 14,000 | 0 | 4,40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文先生、黄勇先生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查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