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10日在山东省邹城市本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批准《关于向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本公司向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昊盛公司”)提供内部借款5亿元;并授权本公司经理层办理内部借款有关手续、与昊盛公司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由昊盛公司以其所有的资产就本次内部借款向本公司提供抵押。
昊盛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4.82%股权),主要负责本公司于内蒙古石拉乌素井田的煤炭资源开发工作。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