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95号),并于201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22项议案。现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需回避表决的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的第12项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第15项议案“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颜静刚回避表决。
除上述补充信息说明外,《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