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2013年1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8)。
根据公司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发行的20142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9日到期,2014年10月10日,理财资金9,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05.14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