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4-079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益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9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司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位名称相应修改为“总裁”、“副总裁”,同时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使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字眼做同步修改。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0万元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乔昕先生、陈亚妹女士、刘爱民先生、朱蕾女士及新余久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展宏、郑宏炳、陈芳及顾军共同发起设立围绕实益达战略规划进行投资并购的“新余九派凯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通过并购、投资等方式实现外延式扩张,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进行产业整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4年10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8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乔昕先生、陈亚妹女士和刘爱民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爱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乔昕先生提名,并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刘爱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刘爱民先生的简历:
刘爱民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职TCL集团子公司财务总监、三九集团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
刘爱民先生因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5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4-080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9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丽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所有监事均亲自参加现场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与关联方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新余九派凯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事项,是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的需要开展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的投资运营的开展。本次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及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交易遵循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及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安排。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4-081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进行产业整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交易未达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规定风险投资标准,不属于风险投资。
一、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益达”)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为开拓公司投资渠道,合理降低投资整合可能存在的风险,推动公司外延式发展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实益达”)、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乔昕先生、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刘爱民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朱蕾女士,拟与新余久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益投资”)、周展宏、郑宏炳、陈芳及顾军等共同发起设立 “新余九派凯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九派凯阳”),九派凯阳首期规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并将主要围绕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投资并购。
(二)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乔昕先生、陈亚妹女士、刘爱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1、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方之乔昕先生、陈亚妹女士、刘爱民先生和朱蕾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与之构成关联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乔昕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陈亚妹女士系夫妻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9%的股份,且在公司任职董事及总经理职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10.1.5之第(一)、(二)项所述之关联自然人;
(2)陈亚妹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乔昕先生系夫妻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9%的股份,且在公司任职董事长职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10.1.5之第(一)、(二)项所述之关联自然人;
(3)刘爱民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10.1.5之第(二)项所述之关联自然人
(4)朱蕾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10.1.5之第(二)项所述之关联自然人。
2、关联方情况介绍
(1)乔昕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8年创办本公司前身深圳市实益达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汇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百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昕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与陈亚妹女士为夫妻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159,000股,并分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恒顺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本公司主要股东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亚妹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创办本公司前身深圳市实益达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实益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恒顺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凯扬商贸(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陈亚妹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与乔昕先生为夫妻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343,978股,并分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恒顺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本公司主要股东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股权。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爱民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爱民先生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朱蕾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朱蕾女士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其他各合作方介绍
1、新余久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郧山
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5年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管理,会议会展服务
2、周展宏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哲学博士。1993年以来一直从事创业与投资,亲力创办十余家企业,目前担任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九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3、郑宏炳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皇冠电商培训创始人兼导师,2005年以来一直从事照明行业,2009年开始从事电子商务研究。
4、陈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8年至2014年任职于中山市森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
5、顾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至2014年任职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部渠道负责人,2014年6月至今任职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余九派凯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首期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3、出资人及出资方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前海实益达以自有资金投资持有1.25%的出资份额,各出资人具体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人类别 | 资金来源 | 认缴总金额(万元) |
优先受益人
(有限合伙人) | 社会定向募集 | 不超过30,000 |
劣后受益人
(有限合伙人) | 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乔 昕 | 3,500 |
陈亚妹 | 2,500 |
周展宏 | 2,000 |
郑宏炳 | 525 |
陈 芳 | 175 |
刘爱民 | 250 |
朱 蕾 | 75 |
顾 军 | 75 |
普通合伙人 | 新余久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 |
合计: | 不超过40,000 |
说明:向社会定向募集优先分配投资人的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以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确定。
4、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管理,会议会展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5、合伙宗旨:围绕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投资并购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合作模式
由新余久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益投资”)、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实益达”)、乔昕、陈亚妹、周展宏、郑宏炳、陈芳、刘爱民、朱蕾和顾军共同发起设立新余九派凯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推动实益达外延式发展的开展。
(二)设立规模
1、九派凯阳的首期规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九派凯阳的存续期限自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满三年止,如营业期限尚未到期,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散本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经营期限可以延长。
2、基金合伙人按收益权分配次序分为优先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劣后受益人三类。
出资人类别 | 资金来源 | 认缴总金额(万元) |
优先受益人
(有限合伙人) | 社会定向募集 | 不超过30,000 |
劣后受益人
(有限合伙人) | 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乔 昕 | 3,500 |
陈亚妹 | 2,500 |
周展宏 | 2,000 |
郑宏炳 | 525 |
陈 芳 | 175 |
刘爱民 | 250 |
朱 蕾 | 75 |
顾 军 | 75 |
普通合伙人 | 新余久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 |
合计: | 不超过40,000 |
不超过并购基金总额75%的出资,即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由久益投资、前海实益达负责募集。
3、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三)投资方向
九派凯阳主要围绕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投资并购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四)组织机构
1、久益投资是九派凯阳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九派凯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久益投资委派陈郧山代表其执行九派凯阳的事务。九派凯阳与久益投资应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相应权利和义务。
2、九派凯阳设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对九派凯阳的股权投资和投资退出事务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采取一人一票,经投资决策会议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形成投资决议。相关权限具体由协议约定。前海实益达委派代表对投资项目有一票否决权。
(五)退出方式
九派凯阳投资形成的股权可以通过IPO、股权转让、并购、原股东回购及清算等多种方式退出。实益达对九派凯阳所投资目标企业的股权拥有优先收购权,具体收购事宜由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上市的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六)管理费
有限合伙人每年按照实缴出资额的2%,在并购基金经营期限内,按年度向并购基金缴纳年度管理费。
(七)基金收益的分配
1、投资本金的收回:按照先还本后分利的原则,基金在每一个投资项目退出后收回的可分配资金(包括该项目的投资本金和投资净收益),将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其分配资金,直至其收回全部实际出资额(即投资本金)为止。
2、投资收益的分配: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全部投资本金后,或在基金到期清算时,基金累计可依法进行分配的投资净收益按照如下顺序及比例进行分配:
(1)优先受益人获得按其实际投资本金计算的约定比例的年化收益(具体以最终基金募集的情况确定);
(2)扣除优先受益人的上述固定年化收益后,基金管理人获得剩余投资净收益的20%;
(3)扣除上述两项收益分配后剩余的投资净收益,具体分配方式及比例由最终募资情况来确定;
(4)归属于全体优先受益人的收益,将按照每个优先收益人实际出资额占全体优先受益人总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归属于全体劣后受益人的收益,将按照每个劣后受益人实际出资额占全体劣后收益人总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
(八)承诺责任
若九派凯阳清算时,向优先受益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未达到其应获得的投资本金及相应收益之和时,在优先收益合伙人发出收购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实益达或由实益达指定的其他方收购有限合伙中优先受益合伙人所持有的全部出资份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均按其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通过设立产业整合的平台,开拓公司投资渠道,合理降低投资整合可能存在的风险,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2、公司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是为了今后的优质并购,在并购实施前存在着战略决策风险、并购目标选择错误的风险,在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资金财务风险等操作风险,在企业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企业文化风险、经营风险等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在并购目标选择、并购的战略定位、交易结构的设计、并购后的整合重组方面等每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导致并购项目达不到预期成果,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但通过与相关方合作参与并购,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共同投资人来分担,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的利益。同时,还存在不能按时、足额募集到出资额的风险,公司将借助其他投资方的经验,有效地规避这类风险。
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九派凯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委派陈郧山为代表,负责九派凯阳的日常经营事务,陈郧山为深圳市九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在产业并购和投资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能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有效的支持。
(2)通过共同投资人风险的分担,减少公司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3)企业并购所需资金通常数量巨大,仅靠企业内部筹资通常很难解决,通过共同投资人联合社会资本参与并购,可解决公司在并购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
七、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与深圳前海知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两位股东刘爱民先生、朱蕾女士签署了《合资设立子公司的协议书》,三方共同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深圳前海知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与关联方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八、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与关联方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新余九派凯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事项,是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的需要开展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的投资运营的开展。本次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及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交易遵循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及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安排。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2、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与关联方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新余九派凯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降低公司未来投资整合的风险,推动公司未来投资并购业务的开展。此外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且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及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降低公司未来投资整合的风险,推动公司未来投资并购业务的开展。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及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安排。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进行产业整合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4-082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益达”) 与深圳市九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派资本”)于2014年8月18日就双方在产业整合等方面开展合作事宜达成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约定,将根据实益达的实际情况,共同出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与深圳市九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1)。
现该投资管理公司新余久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10月9日取得了新余市渝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 信息 |
公司名称 | 新余久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陈郧山 |
认缴出资金额 | 2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4年10月9日 |
合伙期限 | 2014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投资管理(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企业管理,项目投资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号 | 360502310011709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