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9月16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在本公司小蓝产品开发中心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长王锡高和董事王锟未出席本次会议,他们授权董事邱天高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独立董事王旭和独立董事王琨未出席本次会议,她们授权独立董事卢松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J21项目
董事会批准J21项目,总投资为470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J21是本公司新开发的一款汽油皮卡产品。本项目旨在增强本公司汽油皮卡的市场竞争力,满足未来更为严格的轻型商用车油耗标准。项目投产时间预计在2016年下半年。本次投资主要用于相关工程开发费用。
2、小蓝土地购买
董事会批准以不高于9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位于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485亩土地使用权,并授权董事长王锡高先生签署相关的土地交易协议与合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08年4月公司与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小蓝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协议》,小蓝管委会同意预留1000亩土地作为公司预留发展用地,且按届时法律及政策能给予的最优惠价格以符合法律及政策要求的土地出让程序出让给本公司。因本公司目前小蓝基地2000亩土地规划已达到饱和状态,因此拟新增购置小蓝经济开发区485亩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位于本公司小蓝厂区南面,预留建设新的冲压及车架生产线以满足未来产能需求。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将在其50年使用期限内平均摊销,对本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3、关于A股职工福利会计政策变更的批准
董事会批准采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修订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规定,由于精算假设的变化和养老金计划的修改等因素产生的精算损益和损失应立即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所有的过去服务成本需在当期利润表中确认。上述修订已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精算损益计量 | 精算假设的调整、实际经验与精算假设的差异等因素产生的精算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 | 精算利得或损失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于其发生期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资本公积项下),且之后不被再循环至当期损益。 |
过去服务成本计量 | 由于福利计划修改产生的尚未既得的过去服务成本在未来服务期内按年均摊,在净福利成本中确认。 | 在福利计划修改当期在损益中确认所有的过去服务成本。尚未实现的过去服务成本不再能在未来服务期内分摊。 |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财务影响:
1) 对2014年1月1日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精算损益 | 过去服务成本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951,750 |
长期应付款 | - | +3,807,000 |
未分配利润 | +1,198,500 | -2,855,250 |
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 -1,198,500 | - |
2) 2014年以前的调整不会对2014年以后的税前利润产生影响。
3) 2014年的精算工作将在2014年12月实施,会计政策变更对2014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将在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