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5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在公司总部327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15:00-2014年9月29日15:00。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186,825,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8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数4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总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4人,代表股份数186,867,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81%。公司董事、监事、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亮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转让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186,867,8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88,087股,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45,687股,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99.46%;反对票42,400股,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0.54%;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4964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45,687股,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99.46%;反对票42,400股,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0.54%;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3.7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45,687股,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99.46%;反对票42,400股,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0.54%;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1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45,687股,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99.46%;反对票42,400股,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0.54%;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45,687股,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99.46%;反对票42,400股,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0.54%;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一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45,687股,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99.46%;反对票42,400股,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0.54%;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45,687股,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99.46%;反对票42,400股,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的0.54%;弃权票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胡凤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5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4]1号)的要求,我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B049版面上披露了《公司及相关各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司现对该事项所涉及承诺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进展做以持续披露:
一、承诺基本情况
2002年3月16日,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与原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拓展经营领域为原则,同意将其持有的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齐公司”)股权中的一部分(大齐公司45%股权)作为资产置入龙建股份,我公司至此持有大齐公司45%股权,出资额为14850万元,全部为旧路存量资产。
2002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大齐公路交由省交通厅管理,成立大齐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与大齐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省级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大齐公路本息还清后再对主要投资者予以回报。
二、承诺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证监会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上述承诺缺少明确的履约时限。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针对承诺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此项长期股权投资无法取得收益的现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于2014年4月10日向我公司出具了《关于回购龙建路桥大齐公司股权的承诺函》(黑交函[2014]23号),承诺于2014年9月30日前对我公司持有的大齐公司股份以现金形式进行回购,并完成资产评估、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及款项支付等手续,回购金额不低于该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496亿元。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转让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4-056号公告)。我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5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9月29日在公司32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董事张永良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2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由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