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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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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9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下午16: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9月20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此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曾燮榕先生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宣利先生、蔡高校先生、杨依明先生、李素雯女士、陈寿云先生、郭剑先生、唐根初先生和黄丽辉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宣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蔡高校先生、杨依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素雯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陈寿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郭剑先生、唐根初先生和黄丽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附简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陈寿云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755-27555331;邮箱:ofkj@o-film.com;传真:0755-27545688

 公司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是由蔡荣军先生、胡殿君先生、王红波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蔡荣军先生是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王红波先生(独立董事)、蔡荣军先生、郭晋龙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王红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是由曾燮榕先生(独立董事)、蔡荣军先生、郭晋龙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曾燮榕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是由郭晋龙先生(独立董事)、胡殿君先生、王红波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郭晋龙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薪酬为80万元/年。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总经理宣利先生80万元/年,副总经理蔡高校先生150万元/年、副总经理杨依明先生150万元/年、财务总监李素雯女士54万元/年、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寿云先生36万元/年、副总经理郭剑先生130万元/年、副总经理唐根初先生130万元/年和副总经理黄丽辉先生120万元/年。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南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欧菲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宣利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在读于北京大学,中级会计师职称。1998年至2006年供职于中国海尔集团及下属事业部,历任统计员、会计员、主办会计、会计科长、财务部长等职;2007年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宣利先生与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高校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商学院。1996年至1997年任职于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培训中心;1997年至2002年任职于华安保险公司南头分公司;2002至2004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高校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系兄弟关系,通过裕高(中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400万股,持股比例为13.97%,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依明先生,加拿大国籍,1972年生,硕士学历,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2003年9月至2007年2月任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任职TCL海外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职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10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12日起兼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依明先生与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素雯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高级专业会计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2001年4月至2009年7月任深圳市和宏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8月任深圳市新宇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素雯女士与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寿云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数量经济专业。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任光大证券投行上海总部副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长城证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2014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证券中心副总经理。

 陈寿云先生与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陈寿云先生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寿云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55-27555331;邮箱:ofkj@o-film.com;传真:0755-27545688

 郭剑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湘潭大学。2001 年至2007年供职于亚洲光学(广东)有限公司,先后任制造部主任、课长;2007年至今,供职于公司,历任生产课长,PMC经理,市场部区域总监;2010年11月起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郭剑先生与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根初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生,博士,2008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材料学专业,在材料学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在国内外重要专业书刊发表论文多篇。2008 年3月至今供职于公司,历任公司研究中心副经理、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唐根初目前系广东省及深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2012年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技术专家。广东省精密光电薄膜工程中心及江西省精密镀膜工程研究中心技术负责人。

 唐根初先生与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丽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湖北江汉石油学院。2001 年至2006年供职于信泰光学有限公司,担任QE主管;2007年至今,供职于公司,历任CTP事业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深圳基地总裁,2014年8月至9月担任公司品质中心副总裁,2014年9月起担任公司CCM事业部总裁。

 黄丽辉先生与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9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9月20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罗勇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4-09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南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欧菲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此项目拟先期投资2亿(自有资金),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4年9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4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郭晋龙独立董事授权委托曾燮榕独立董事出席并做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9票通过本议案。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南昌成立全资子公司,即欧菲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具体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法定代表人:翁超先生。

 (1) 出资方式:

 1、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2、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

 3、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先生;

 注册资本:103,061.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形式: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持股,设立欧菲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以工商核准最终登记为准)。

 (3)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欧菲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的具体内容: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

 4、投资进度:待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后启动2亿投资项目资金。

 5、资金筹措:本项资金以自筹资金投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欧菲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进军移动互联网领域,有利于公司利用现有全球领先的触摸、摄像、显示技术,围绕移动互联视频产业链进行技术整合,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界的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在高科技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3)存在的风险:

 投资风险:投资该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造成不利因素,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项目实施进度风险:项目进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的时间。

 效益的不确定性风险:本项目是否能按预期产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95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有授信额度5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有授信额度39,95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二)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原有授信额度4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增加至 6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有授信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授信额度续期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原有项目融资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5,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等业务的办理,具体授信情况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在实际使用时如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总额度内调整具体的使用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所有公司)及相对应的金融机构。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103,061.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551,584.64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250,056.75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36,265.73 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207,967.61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93,560.28 万元人民币。

 (二)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黄家湖路

 法定代表人:胡菁华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6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421,471.5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47,743.94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86,613.65 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50,600.02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23,127.62 万元人民币。

 (三)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4年6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90,495.03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23,484.63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27,698.93 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58,892.84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8,117.56 万元人民币。

 (四)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榴云路A栋405

 法定代表人:李赟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4年6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 89,863.55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25,210.72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72,409.05 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54,152.83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 10,500.00 万元人民币。

 (五)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6日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法定代表人:罗勇辉

 注册资本:30,946万元 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纳米材料研发、销售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研究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6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 285,520.97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41,092.3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68,825.28 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27,926.13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6,502.51 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0%。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的银行授信,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新项目投产及规模增长的资金需求,补充对应项目用款或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公司作为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列示如下:

 ■

 注①董事会批准的担保总额是指经过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最大担保额之和,集团授信中公司提供的最大担保额不重复计算

 注②实际使用担保总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子公司实际办理业务所占用的担保金额之和

 注③实际使用借款余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所有暂未归还金融机构的借款金额之和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96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9日和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和《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4年9月27日,该持股计划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 3,356,610股,买入均价23.85元,总金额为80,056,976.17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证上〔2007〕61号)规定,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故在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暂停实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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