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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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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7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4年9月2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其中委托授权1人,陈长玲董事书面授权薛荣革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同意按照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实施201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其中,董事长冯戎先生薪酬158.71万元,监事会主席杨玉成先生薪酬348.08万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因交易对方——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此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陈良秋、陈长玲、薛荣革、刘原董事回避表决。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其中2014年一季度电子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4,165,963.25元,虚拟化整合项目存储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3,510,000元,两项共计7,675,963.25元,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认可。2.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3.本次公司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是经竞争性谈判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议题的议案》(详见本日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7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设备采购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因本次交易的对方——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良秋先生、陈长玲女士、薛荣革女士和刘原先生回避表决,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决议如下:同意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其中2014年一季度电子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4,165,963.25元,虚拟化整合项目存储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3,510,000元,两项共计7,675,963.25元,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概要

名称: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北京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法定代表人:庄乾志

注册资本金:4.4亿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102110200

主营业务:中建投科技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配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器材);机房设备安装、调试;家居装饰;设备租赁。

主要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历史沿革

中建投科技的前身是建银科技发展中心,始建于1995年,由中国建设银行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成立。2004年9月,按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方案,成为中国中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直属企业。2007年通过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6月更名为建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更名为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投科技积极开拓、不断创新、求真务实、依法经营,凭借丰富的 IT 经验,专业的技术队伍,科学的管理体系,优化的资源配置,高效的技术创新,旨在打造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的一流企业。公司多次被北京市海淀区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国税五十强”称号,被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认定为新技术企业。201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81,430,620.77元;净利润-6,384,698.09元;2013年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22,553,578.64元;流动负债为:77,885,696.67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建投科技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同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双方为关联交易方,此次两项交易均为购买资产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两项交易所购资产为公司固定资产,价格及出售方通过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所购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两项交易价格由公司与多家代理商进行竞争性谈判后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两项交易总金额为7,675,963.25元。

其中拟签订的2014年一季度电子设备采购合同内容为采购惠普服务器,金额为4,165,963.25元,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后10日内一次性付全款。

拟签订的虚拟化整合项目存储设备采购合同内容为采购EMC存储,金额为3,510,000元,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后10日内一次性付全款。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两项交易所采购设备为惠普服务器和EMC存储,用于公司新业务系统及机房虚拟化建设,系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建投科技(原名建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投科信”)已签约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10,199,271.19元,具体包括:

1.2014年1月8日,公司与建投科信签订2013年三季度电子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234,985.18元。

2.2014年3月5日,公司与建投科信签订存储设备扩容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47,000元。

3.2014年3月5日,公司与建投科信签订存储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70,000元。

4.2014年3月21日,公司子公司宏源期货有限公司与建投科信签订电子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133,017.01元。

5.2014年6月12日,公司与建投科信签订Vmware虚拟化软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994,472元。

6.2014年7月16日,公司与建投科信签订虚拟化整合项目网络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799,797元。

7.2014年8月29日,公司与中建投科技签订军博1号机房维护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2,520,00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认可。2.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3.本次公司与中建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是经竞争性谈判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7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实施公司2013年度部分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在201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4日(星期二)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彭晓嘉 李丹

邮 编:83000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2。

2.投票简称:宏源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宏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实施公司2013年度部分董事、

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议案序号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股东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③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服务密码挂失后第二日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④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东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3.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实施公司2013年度部分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如无任何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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