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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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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4-04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自2014年9月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次日发布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9),之后于2014年9月16日发布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0)、于2014年9月23日发布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1),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就有关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讨论,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大量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4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前上港集团累积为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签署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保证函,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向中银香港申请的美金肆仟万元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38号联合鹿岛大厦1903-4A室

 法定代表人:顾建民

 注册资本:港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港口、航运、物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及贸易。

 香港公司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 香港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8,975,679.2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244,387.3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244,387.3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9,731,291.96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2,473,390.93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29,820,034.6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 香港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72,077,029.2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39,532.0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39,532.0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7,237,497.19元。2014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077,170.5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244,544.8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由上港集团签署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保证函,向中银香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香港公司向中银香港申请的美金肆仟万元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期限不超过3年。截至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融资渠道,有效发挥香港公司平台作用,同时,鉴于香港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良好,资产负债率极低,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签署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保证函,向中银香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香港公司向中银香港申请的美金肆仟万元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期限不超过3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上港集团签署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保证函,向中银香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香港公司向中银香港申请的美金肆仟万元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期限不超过3年。该担保事项是为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融资渠道,有效发挥香港公司平台作用。同时,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极低,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7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7%;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2014年6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公司注册证书;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4-04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融资渠道,有效发挥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平台作用,同时,鉴于香港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良好,资产负债率极低,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签署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保证函,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向中银香港申请的美金肆仟万元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期限不超过3年。同意授权总裁严俊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上港集团实施担保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保证函及与之相关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函等及其后不时之补充、修订或替代)。(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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