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0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48”号公告)。
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5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22”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资金(含本金和投资收益)已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按相关规定于2014年9月29日注销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