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28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与晋中市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交易双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双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元)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山西龙湖紫云轩及嫏廷公寓室内精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 | 300,000,000.00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共计约人民币300,000,000.00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9.89%,该项目执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三、项目执行的风险提示
该项目合同中已就奖励、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保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目前,晋中市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瑞和股份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