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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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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9月24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9月16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31倍(截止2014年9月19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从行业看,发行人与雅克科技、阳谷华泰、宝莫股份、瑞丰高材等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3年每股收益及2014年9月19日(T-3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48.12倍(注:瑞丰高材因为股票停牌,股价计算使用停牌前一天2014年8月4日的股价计算,阳谷华泰、宝莫股份由于市盈率偏高,不纳入平均值计算),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1.7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5,134.51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1.70元/股计算的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9,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32.8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5,117.18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9月24日(T 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阻燃剂业务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双酚A和三氯氧磷,这五大类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产品结构优化,阻燃剂产品的权重逐渐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使得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水平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1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是一个全球化市场,公司所面临的是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主要因素。除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以外,行业整体的供需情况和竞争对手的销售策略都有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影响。假如市场供需关系出现失衡,或者一些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调整经营策略,市场竞争状况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面临短期波动的风险。

 13、产品出口目的地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55%左右出口,出口的产品中50%左右直接出口到美洲和欧洲地区,该等地区的政策变动,如欧盟的REACH法案、美国的加州65号提案、美国加州117阻燃标准等系列政策或标准的调整,均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14、募投项目逐步达产及老厂车间开始停产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募投项目中已经有年产35,500吨磷酸酯阻燃剂生产线开始投产。由于发行人老厂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的市区附近,当地政府鼓励搬迁,因此发行人募投项目的主要功能是扩产以及替代股份公司老厂的全部产能。2014年上半年位于股份公司老厂的1-4号车间已经开始停产。发行人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老厂区的固定资产仍然继续计提折旧,折旧金额为每年150万元左右。

 15、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对于非资源类商品,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出口退税制度,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按产品的退税率退还企业,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免、抵、退税额”占利润总额比重在30%左右,公司的各类主要产品适用出口退税率在5%-13%之间。当出口退税率下调时,公司的利润水平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16、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有部分系从境外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约为40%。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外销比重一直维持在55%左右,其中外销产品中大部分以进料加工的形式进行,因此公司整体出口业务对汇率波动的敏感度较低。尽管如此,如果将来人民币对美元持续波动幅度较大,将会导致公司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

 17、环境保护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也会相应增加,对于“三废”的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同时,公司阻燃剂产品的生产原材料主要包括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三氯氧磷、苯酚和双酚A,上述原材料在运输、存放和化学反应过程中如果操作和控制不当,可能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安全生产的风险。

 18、应收款项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2%、35.89%、36.92%和45.39%,应收款项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14.01%、15.14%、17.29%和18.83%。由于公司应收款项总体规模较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因此公司面临应收款项不能及时回收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19、市场竞争风险

 阻燃剂市场是一个全球化市场,公司面临着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尽管公司是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领先企业,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地位、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但是若公司不能尽快扩大产能、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年产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两个项目,如果发生项目因投资成本变化等因素不能如期实施、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等特殊情况,公司将面临着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投资收益率低于预期水平的风险。另外,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如果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出现市场开拓不力或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公司新增产能将不能及时消化,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顺利实现,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21、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8.07%、26.72%、23.55%和9.07%。本次发行成功后,将导致公司净资产值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项目产生的效益难以在短期内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匹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22、高新技术企业评审风险

 发行人(母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高新技术企业而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约在10%以内。发行人将于2015年6月提出复审申请。如发行人届时复审不合格,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于到期后自动失效,发行人将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3、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献国家族成员,本次发行前合计控制发行人69.82%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高献国家族成员仍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风险。

 发行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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