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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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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4-029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五次(临时)监事会于201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9月22日在武汉国际广场八层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秦琴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实施该计划可进一步促进公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4-028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1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9月22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汪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邹明贵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因董事刘江超先生、刘晓蓓女士是《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因董事刘江超先生、刘晓蓓女士是《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8、 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变更与终止,但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除外;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因董事刘江超先生、刘晓蓓女士是《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武商集团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议事规则》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4-031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01,股票简称:鄂武商A)自2014年9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01,股票简称:鄂武商A)自2014年9月16日开市起停牌。现公司董事会已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于2014年9月23日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01,股票简称:鄂武商A)自2014年9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刊登于2014年9月23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监事会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严格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并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影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高管、核心营销、技术和管理骨干。

 四、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3、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4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作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6、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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