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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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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4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事项

 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335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9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二、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事项

 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306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9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经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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