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8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9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徐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徐军先生简历
徐军先生,男,中国国籍,1973 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教师职称。1996年7月至2002年7月在浙江省严州师范学校工作,2002年7月起任浙江省桐庐中学教师、教导处副主任、学生处主任,浙江省分水高级中学副校长;2012 年 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任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徐军先生先生因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49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9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俞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俞赟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俞赟女士继续在公司财务部工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俞赟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因此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公司对俞赟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0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9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4年10月9 日(星期四)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0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0月 8日(星期三)至 2014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0月8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10月 9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
(六)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
三、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
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10月8日8:00—12:00,下午
13:00—17:00,或10月9日下午13:00前接受股东现场登记,会议开始后未登记股东不得参加投票。
(五) 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工业区浙江龙
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4 年 10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25
3、投票简称:龙生投票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本次大会只有一个议案,100.00元代表该议案,委托价格100元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委托价格(元) |
1 | 《关于变更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 | 100.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
表决意见 | 对应的委托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0月 8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0月 9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人:贾坤、祝祎
(三) 联系电话:057164662918 传真:057164651988
(四) 邮政编码:311504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0月9日召开的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1 | 《关于变更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2: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4年9月2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 持有股数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是否本人参加 | | 备注 | |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