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15:00至2014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16日
4、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7、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0,800,381股,占公司总股本512,991,382股的60.5859%。其中: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364,089股,占公司总股份512,991,382股的5.5292%。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2,436,292股,占公司总股份512,991,382股的55.056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364,089股,占公司总股份512,991,382股的5.529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曲承亮、杨姗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2、3、4、9、10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康平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先生对议案1、2、3、4、5、6、8回避表决。
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定价基准日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募集资金数额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公司与上海红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公司与北京富德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公司与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公司与仲桂兰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公司与李自英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公司与郭华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0,731,16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69,21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9%;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0%;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0,731,16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69,21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9%;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0,731,16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69,21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9%;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0,731,16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69,21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9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9%;反对69,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曲承亮、杨姗姗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出具的《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