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议案一至议案十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杜健先生
4、会议时间:2014年9月19日 下午14:3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66号贵州饭店遵义2号厅
6、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6日
7、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39 名,股份
347,139,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649%。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 10名,现场参与表决股份314,530,0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8489 %。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9人,代表公司股份32,609,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160%。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无否决或取消议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7,134,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84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其中关联股东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怀略先生回避表决,以上两位股东共持有公司57,365,158股股份,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5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股东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怀略先生回避表决,以上两位股东共持有公司57,365,158股股份,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51%。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其中关联股东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怀略先生回避表决,以上两位股东共持有公司57,365,158股股份,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51%。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其中关联股东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怀略先生回避表决,以上两位股东共持有公司57,365,158股股份,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5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7,134,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84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769,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80,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
其中关联股东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怀略先生回避表决,以上两位股东共持有公司57,365,158股股份,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5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嘉兴瑞禾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7,134,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84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347,134,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84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7,134,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84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7,134,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84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7,134,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84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7,134,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84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