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发布公告《关于涉及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8日做出判决,判决书指出“如不服本判决,被告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原告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9月18日接股东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于2014年9月17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2014年8月30日的《人民法院报》,该报公告送达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重审一审判决,送达公告中指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诉讼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