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第二期股票期权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2014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2日。
二、公司期权代码:037594;期权简称:爱施JLC2;行权价格:13.00元。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二期行权,本次行权为第一期行权,本次期权行权涉及人数共24人,截至申请日本期可行权数额为5,318,031份。
三、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五、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管承诺自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其他说明
(一)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二)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的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