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因工作疏忽,公告中部分信息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
截至2014年9月15日,陈大魁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2%。陈大魁先生本次合计被质押3,639.52万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4%;共累计被质押17,385万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36%。
截至2014年9月15日,陈大魁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2%。本次被质押后,陈大魁先生共计被质押公司股份19,339.52万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79%。
现更正为:
截至2014年9月15日,陈大魁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2%。陈大魁先生本次合计被质押3,639.52万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4%;共累计被质押公司股份19,339.52万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79%。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业务的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