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4号文核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
2014年9月17日当日下午15:00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为5.7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4年9月18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1,简称为“14恒运01”),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2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4年9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