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4-3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在湖南省吉首市民族宾馆会议室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非独立董事为:赵公微先生、郑应南先生、夏心国先生、郝刚先生、黄镇茂先生、沈树忠先生;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为王茹芹女士、姚小义先生。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付磊先生因出国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姚小义代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以签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具体如下:
(一)选举赵公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审议通过的事项 | 投票表决结果(票)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选举赵公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 9 | 0 | 0 |
(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夏心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审议通过的事项 | 投票表决结果(票)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聘任夏心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 9 | 0 | 0 |
(三)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审议通过的事项 | 投票表决结果(票)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聘任张儒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9 | 0 | 0 |
2、聘任任宝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 9 | 0 | 0 |
3、聘任范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9 | 0 | 0 |
4、聘任张儒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9 | 0 | 0 |
5、聘任郝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9 | 0 | 0 |
6、聘任姚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9 | 0 | 0 |
7、聘任刘发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9 | 0 | 0 |
8、聘任樊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 9 | 0 | 0 |
9、聘任樊林先生为公司总工艺师 | 9 | 0 | 0 |
10、聘任李文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9 | 0 | 0 |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决定聘任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聘任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的事项 | 姓名 | 专门委员会所任职务 |
1、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 | 赵公微(董事长) | 主任委员 |
姚小义(独立董事)
王茹芹(独立董事) | 委 员 |
2、提名委员会 | 王茹芹(独立董事) | 主任委员 |
姚小义(独立董事)
赵公微(董事、总经理) | 委 员 |
3、审计委员会 | 付磊(独立董事) | 主任委员 |
姚小义(独立董事)
沈树忠(董事) | 委 员 |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付磊(独立董事) | 主任委员 |
赵公微(董事长)
姚小义(独立董事) | 委 员 |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议选举、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所聘人员具备《公司法》、本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2、经审核,我们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6日
附: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郝刚先生、李文生简介已于2014年 8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其他人员简介如下:
任宝岩先生:大学文化,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常德地区粮食局财务基建科会计、主管会计、副科长,常德市饲料公司财务科长,深圳潇湘米业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北京长空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9月10日始,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范 震先生:河北省石家庄赞皇县人,大专文化,上海东华大学MBA客座教授。1974年至1992年在中国煤炭部第一建设公司工作;1993年至1997年任河北阳光集团万达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中国一休集团营销总经理;2000年至2003年5月任杉杉服装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杉杉集团总裁特别助理;2003年5月至2006年任新天尼雅葡萄酒业公司董事长、上海新天营销总部执行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儒平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湘财证券投资银行高级经理,上海鸿仪投资公司战略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酒鬼酒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姚 蔚先生:湖北汉阳人,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营销师。1992年由北京市一商局调入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先后在中糖集团山西公司、山东公司、广东公司、海南公司等驻外分公司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发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珠海市饼业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及审计部长、珠海市国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珠海市迪威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师、珠海市卡都九洲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格力集团派驻成员企业财务总监、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樊 林先生:四川简阳人,酿酒工程师,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泸州老窖发酵工程公司生产助理、副总经理,泸州老窖生物工程公司酿酒生产基地任办公室主任,泸州老窖罗汉酿酒基地任工段长、副主任,泸州老窖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4-32
酒鬼酒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6日,本公司在湖南省吉首市民族宾馆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滕建新先生、李小平先生、李文生先生、刘龙先生出席会议,监事郑达财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李小平代为出席并表决。
会议选举滕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监事长),任期三年。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