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以及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转让不活跃引致的流动性风险,由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自行承担。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发行总额为40亿元人民币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因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本期债券自2014年5月12日起暂停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为本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并于近日收到上交所的回函,同意自2014年9月22起为本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债券原简称为“11南钢债”,2014年5月12日变更为“南债暂停”
3、债券代码:122067
4、债券种类:公司债
5、转让服务起始日期:2014年9月22日
二、转让具体方式
本期债券将仅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转让,除此之外不在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易。本期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仅面向取得符合上交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期债券转让采取指定对手方报价、询价、协议转让和意向报价等方式,适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证券转让的相关规定。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可以直接参与暂停上市债券的转让业务,其他投资者应当委托上交所会员参与暂停上市债券的转让业务。
本期债券恢复上市的,上交所为本期债券提供的该项转让服务自动终止。
三、特别提示
本期债券自2014年9月19日起将不能出库,在质押库中的券将不能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转让。
四、投资者咨询方式
联系人:唐 睿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咨询电话:025-57072083
传真:025-57072064
电子邮箱:nggf@600282.net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