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4-08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继续
购买公司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5日,代表公司事业合伙人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向本公司出具《关于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2014年8月28日至9月15日继续购买万科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盈安合伙通过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本公司A股股份57,011,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截至2014年9月15日,盈安合伙通过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314,67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
盈安合伙本次购买股票的平均价格为9.36元/股,共使用约5.33亿元资金。其中一部分资金来自事业合伙人集体委托管理的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账户,剩余为引入融资杠杆而融得的资金。盈安合伙在“告知函”中表示,将继续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行为发生后,将根据之前的承诺告知公司,公司在需要时也可随时向其了解其买入公司A股股票的最新情况。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