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发行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决定有关发行事宜及办理必要的手续(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0]及《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31])。
2013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290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3年8月召开的第45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核定注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两年(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公告》[公告编号:2013-55])。
2014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2014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4桑德CP002)的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公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天,起息日为2014年9月5日,到期兑付日为2015年9月5日,票面利率为5.50%,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详见刊载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的相关公开资料。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