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龙安工业项目区产业升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推动福鼎市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公司与福鼎市人民政府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于2014年9月8日签订了《建设福鼎市集中供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福鼎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在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建设集中供热项目。并负责对龙安开发区内的供热进行统一规划,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协调完成审查批准手续,同时承诺在热电厂有效供热半径范围内不再新建供热锅炉和其他热电厂项目,现有分散的供热锅炉按规划限期退出运行,并有计划地引进和搬迁福鼎市内的其他用热企业。
2、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用地由福鼎市人民政府提供给公司比选,必须满足项目建设和发展需要(包括事故备用贮灰场的选址)。福鼎市人民政府负责开展项目土地的征收工作,协调办理有关土地审批手续,并以合理地价依法出让给公司;负责协调规划和提供热网、电力送出及供水管线等走廊;负责协调提供煤炭卸煤和运输的便利条件;负责协调提供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所需的SO2、NOX和供水等环境资源容量指标。
3、公司负责开展集中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并同意在福鼎市注册设立项目公司。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在项目实施前需经政府有权部门予以批准,且公司应根据《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备查文件
《建设福鼎市集中供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