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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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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9日14:30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2014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二)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总数2,53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35,952,81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9.11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90,561,65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2.17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52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5,391,1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94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培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王军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报告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类别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是否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053,21494.8869,835,0984.0219,064,5001.1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7,833,24671.0269,835,09822.7719,064,5006.21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与会股东218,367,74671.1973,636,95224.0114,728,1464.8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367,74671.1973,636,95224.0114,728,1464.8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与会股东218,352,94671.1973,648,45224.0114,731,4464.8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352,94671.1973,648,45224.0114,731,4464.8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与会股东218,332,94671.1873,919,25224.114,480,6464.72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332,94671.1873,919,25224.114,480,6464.72
-4发行数量与会股东218,061,74671.0973,881,25224.0914,789,8464.82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061,74671.0973,881,25224.0914,789,8464.82
-5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与会股东217,974,74671.0686,506,88828.22,251,2100.74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7,974,74671.0686,506,88828.22,251,2100.74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与会股东218,332,94671.1873,600,9522414,798,9464.82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332,94671.1873,600,9522414,798,9464.82

-7上市地点与会股东218,332,94671.1873,566,45223.9814,833,4464.84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332,94671.1873,566,45223.9814,833,4464.84
-8募集资金用途与会股东218,332,94671.1873,584,75223.9914,815,1464.83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332,94671.1873,584,75223.9914,815,1464.83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与会股东218,332,94671.1873,594,75223.9914,805,1464.83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332,94671.1873,594,75223.9914,805,1464.83
-10决议有效期限与会股东218,332,94671.1873,566,45223.9814,833,4464.84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332,94671.1873,566,45223.9814,833,4464.84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案)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385,71494.969,641,7984.0118,925,3001.09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165,74671.1369,641,79822.718,925,3006.17
4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与会股东218,125,24671.1169,521,77722.6719,085,8216.22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125,24671.1169,521,77722.6719,085,8216.22
5关于公司与惠州大亚湾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于购买惠州大亚湾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382,01494.969,460,577419,110,2211.1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162,04671.1269,460,57722.6519,110,2216.23
6关于附生效条件的向惠州大亚湾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353,71494.969,479,377419,119,7211.1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133,74671.1269,479,37722.6519,119,7216.23
7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与会股东217,877,54671.0369,725,37722.7319,129,9216.24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7,877,54671.0369,725,37722.7319,129,9216.24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与会股东218,141,84671.1269,480,37722.6519,110,6216.23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141,84671.1269,480,37722.6519,110,6216.23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与会股东218,208,04671.1469,469,17722.6519,055,6216.21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208,04671.1469,469,17722.6519,055,6216.21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353,71494.969,469,177419,129,9211.1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218,133,74671.1269,469,17722.6519,129,9216.23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353,71494.969,469,177419,129,9211.1通过
12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780,11494.9269,042,7773.9819,129,9211.1通过
13关于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借款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750,11494.9269,072,7773.9819,129,9211.1通过
14关于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借款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750,11494.9269,072,7773.9819,129,9211.1通过
15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755,41494.9269,072,7773.9819,124,6211.1通过
16关于公司为惠州大亚湾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329,01494.8969,499,177419,124,6211.11通过
17关于公司为华瀛(惠州大亚湾)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股东1,647,323,71494.8969,499,177419,129,9211.11通过

因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上第二(包含十项子议案)、四、七、八、九项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445,309,348在审议上述关联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晖律师、赵世波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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