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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9月1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1,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10,2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9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9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9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9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848 | 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 | | |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1,000,000 | 100% | | | +169,200,000 | | +169,200,000 | 310,200,000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1,000,000 | 100% | | | +169,200,000 | | +169,200,000 | 310,200,000 | 100% |
三、股份总数 | 141,000,000 | 100% | | | +169,200,000 | | +169,200,000 | 310,200,000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10,2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元。
八、关于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必须大于零。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5月1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4年9月1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2014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到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到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100万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转增16920万股。
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上述两次分配方案实施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统一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3、咨询联系人:翟卫兵 冯青霞
4、咨询电话:0755-27160274
5、传真电话:0755-2716639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