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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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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07年7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时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收益率”。

 根据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的编制人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的公告,其旗下的新华富时指数已更名为富时中国指数,其中,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更名为富时中国A股红利150指数,指数的编制方法、计算和管理无任何改变。我公司于2011年3月9日发布公告将旗下管理的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相应更名为“富时中国A股红利150指数收益率”。

 基于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81006)中使用的富时中国A股红利150指数授权已经过期,我司将自2014年9月10日起将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富时中国A股红利150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基金合同第十二节“基金的投资”、第(五)款“业绩比较基准”,同时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中证红利指数通过筛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A股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将来如出现更具代表性的红利股指数、债券市场指数,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基准指数或其权重构成。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9月3日起,我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北陆药业300016”按指数收益法每日估值,直至其复牌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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