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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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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45号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9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一下议案:

1、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天士力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大股东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士力集团”)认购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收购人若符合该条第(三)项规定,即“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且收购人“在其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前已经拥有该公司控制权的”,“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因此,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天士力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大股东天士力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天士力《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内生动力,维护公司声誉形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机制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问责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1 为子公司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该子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为子公司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该子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为子公司Tasly Pharmaceuticals,Inc贷款提供担保;

该子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子公司Tasly Pharmaceuticals,Inc目前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议案出具了独立审核意见。以上担保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临2014-047号《关于公司向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4、关于以部分闲置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临2014-048号《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审核意见。

5、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时获得资金,简化银行审批手续,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87.6亿元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4亿元的授信额度(以人民币为基准),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金融机构授信种类2014年申请额度
法兴银行天津分行综合授信2
花旗银行北京分行综合授信2
合计 4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2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知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临2014-049号《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1、2、3.3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46号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向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9月4日上午10: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忠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该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 公司《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针对该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能够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47号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提高其对外融资能力,公司拟向以下子公司提供担保:

1. 为子公司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3,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2. 为子公司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为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3. 为子公司Tasly Pharmaceuticals,Inc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Tasly Phramaceuticals,Inc拟向银行申请1,000万美元贷款,以公司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公司为其提供质押兼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668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淮安市清浦工业园朝阳西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闫希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生产[生产范围: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原料药(舒必利、盐酸硫必利、尼可地尔、苯扎贝特、盐酸非索非那定、阿德福韦酯、水飞蓟宾)、(抗肿瘤药:氟他胺、替莫唑胺、卡培他滨)(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6日)。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含自产肌醇出口)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食品添加剂肌醇的生产和销售。营业期限自1999年3月23日至2033年5月16日。

公司持有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100%股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84,880.0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1,376.77万元人民币,2013年实现净利润13,482.54万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87879.4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5322.58万元人民币,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9053.58万元人民币。

2、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6091.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

法定代表人:叶正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冻干粉针剂生产(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公司持有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100%股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0,22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4,403万元人民币,2013年实现净利润2912万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0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8,62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1,831万元人民币,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970万元人民币。

3、Tasly Pharmaceuticals,Inc

注册资金: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美国马里兰州

法定代表人:闫希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进出口、销售以及投资于营养和医药产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Tasly America Pharmaceuticals,Inc持有Tasly Pharmaceuticals,Inc公司90%股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24万美元,负债总额1226万美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33万美元。截至2014年0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58万美元,负债总额1261万美元,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100万美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8.1亿元及美元1,053万,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8.1亿元及美元1,053万,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13%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实际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11.29亿元及美元1,053万,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人民币11.29亿元及美元1,053万,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08%。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此次公司为三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合法可行,是为了保证其生产经营所需,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鉴于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Tasly Pharmaceuticals,Inc目前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48号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历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1 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及2011年1月25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后公司使用了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2011 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及2011 年7月30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后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资金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2011 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及2011年12月31日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资金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4、2012 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及2012年6月6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资金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5、2012 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及2012年11月16日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资金 4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的规定。鉴于此,公司将上述46,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从 6 个月延长至 12 个月,即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4月2日公告的《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公告》(临 2013-012)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23)。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上述资金使用后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201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11月1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于2014 年9月4日之前,将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将于2014年11月11日之前将剩余2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21,32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864.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79.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85.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0〕40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仍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继续将 1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18.47%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拟从以下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建行天津北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001815700052506013,提取12,500万元;渤海银行天津北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2000002269000475,提取2,500万元;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7010154800012880,提取4,000万元。

三、公司承诺将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对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

2.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 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其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1、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能够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认为,天士力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天士力《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时,天士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国信证券同意天士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49号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是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二)。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1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天士力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3为子公司Tasly Pharmaceuticals,Inc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现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2. 截止2014年9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包括法人股东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下午15:00)

联系人: 赵颖、巫弘罡

联系电话:022-26736223 022-26736999

传真:022-26736721

地址:天津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410

五、其他事项: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附件一: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表决票具体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天士力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3为子公司Tasly Pharmaceuticals,Inc贷款提供担保   

委托日期: 二0一四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738535 投票简称:天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申报

价格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表示对所有议案同意表决99.001 股2 股3 股
1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天士力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1.001 股2 股3 股
2《内部问责管理制度》2.001 股2 股3 股
3为子公司Tasly Pharmaceuticals,Inc贷款提供担保3.001 股2 股3 股

4、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投票示例

例如:如某投资者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35买入99元1 股

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35买入1元1 股

投资者对议案二下所有子议案均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35买入2元1 股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一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一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6、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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