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4-03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4年9月4日在成都宏达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杨骞先生因病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牟跃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仁平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杨天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确定2014年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根据自有资金情况以及市场投资机会,分批次择机向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四川信托和宏信证券在内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自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公司总会计师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将加强对此项投资的监督,公司经营层应及时将投资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遇意外风险应提前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内容详见2014年9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骞先生、牟跃先生、黄建军先生、刘军先生、罗晓东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杨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推荐王国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国成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陈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力先生在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帅巍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帅巍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2014年9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36。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王国成先生简历
王国成,男,汉族,48岁,籍贯浙江绍兴,高级工程师,双硕士。1984年9月—1998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系,获学士学位;2000年1月—2002年12月,就读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获硕士学位;2010年3月—2012年2月,就读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EMBA,获硕士学位。历任南京水泥工业设计与研究院(中材国际SINOMA前身)设备设计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设计所副组长;新加坡亚洲斯塔尔集团公司(Asia Stahl,Singapore)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部门经理;宁波百年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现任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董事、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帅巍先生简历
帅巍,男,汉族,40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1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EMBA专业,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3年2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历任四川什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四川蓥华山旅游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4-03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4年9月4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贾元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3年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确保了公司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确定审计费用是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情况以及市场投资机会,分批次择机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四川信托和宏信证券在内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关联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
委托理财金额:余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国内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2年
简述交易风险:
法律与政策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的影响。
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资金遭受损失。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此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2013年3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四川信托签订《四川信托银大教育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之信托合同》,购买“银大教育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以下称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6000万份。(内容详见2013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7)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根据自有资金情况以及市场投资机会,分批次择机向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四川信托和宏信证券在内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自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公司总会计师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将加强对此项投资的监督,公司经营层应及时将投资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遇意外风险应提前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具体如下: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关联方四川信托和宏信证券
委托理财金额:余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国内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2年
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托35.0388%股权,宏达股份持有四川信托19.1605%股权;宏达集团持有宏信证券2.720%股权,四川信托持有宏信证券60.376%股权。宏达集团与宏达股份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刘沧龙
注册资本:20亿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4年6月30日,宏达股份持有四川信托19.1605%股权,关联方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托35.0388%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四川信托资产总额732,289.24万元,资产净额408,843.1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7,845.83万元,实现净利润116,447.85万元。
(二)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注册资本:10亿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承销;融资融券。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关联方宏达集团持有宏信证券2.720%股权,四川信托持有宏信证券60.376%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宏信证券资产总额439,996.76万元,资产净额146,355.0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948.44万元,实现净利润12,798.14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其他认购人认购的相同理财产品在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是相同的,因此,交易的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实施理财产品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法律与政策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的影响。
(2)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资金遭受损失。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公司总会计师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将加强对此项投资的监督,公司经营层及时将投资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遇意外风险提前向董事会报告。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杨骞先生、牟跃先生、黄建军先生、刘军先生、罗晓东先生回避了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
本次拟实施理财产品购买计划的受托方包括四川信托和宏信证券等关联方,属关联交易;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该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3、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情况以及市场投资机会,分批次择机向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四川信托和宏信证券在内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实际执行中,确保资金流动性且完全按照市场方式操作时,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情况以及市场投资机会,分批次择机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四川信托和宏信证券在内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核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自有资金,优化资产结构,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理财期间,公司应密切与受托理财单位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应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对涉及的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市场原则执行,防止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投资操作时候,应重点关注资金的流动性,防止理财投资交易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基于上述交易原则,公司拟进行的理财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四川信托及宏信证券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2013年3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四川信托签订《四川信托银大教育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之信托合同》,购买“银大教育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以下称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6000万份。(内容详见2013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7)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2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2日(周一)上午10: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2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
3.01 | 关于杨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否 |
3.02 | 关于选举王国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否 |
说明:以上议案已经2014年9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9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3。
三、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4年9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达到日应不迟于9月19日下午16: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3、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婕
电话:028—86141081
传真:028—86140372
邮编:610041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报备文件
宏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3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3.01 | 关于杨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王国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4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 |
2 |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 |
3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 ? |
3.01 | 关于杨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王国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二)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投票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4项提案 | 738331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投票代码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738331 | 1.00 |
2 |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38331 | 2.00 |
3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738331 | 3.00 |
3.01 | 关于杨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738331 | 3.01 |
3.02 | 关于选举王国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38331 | 3.02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1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宏达股份(股票代码60033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3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宏达股份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3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宏达股份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31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宏达股份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31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