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53号)的文件,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4年6月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公司上次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将满三十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除商标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外,本次重组吸收合并资产已交割完毕;本次重组所涉及之公司债提前清偿、现金选择权行使已实施完毕。本次重组新增发行的股份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和吸收合并程序,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