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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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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9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尔核材”)于2014年9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确认函》,周和平先生拟于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90,701,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2,675,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6%。

 二、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4年9月9日至2015年3月8日(6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减持股票比例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1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拟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为主,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为辅。

 三、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0年4月24日到期,实际已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本次拟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2)周和平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周和平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还在继续履行中。本次拟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2、实施本减持计划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持股比例将低于50%,但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周和平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且最近一年内,周和平先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4、公司将督促周和平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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