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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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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7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71)。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

日(星期 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

月9日15:00至2014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B座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债券期限

2.4募集资金用途

2.5上市安排

2.6担保安排

2.7决议有效期

2.8偿债保障措施

(三)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5日和2014年9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房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房投票”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2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0
议案2.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2.01
议案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2.02
议案2.3债券期限2.03
议案2.4募集资金用途2.04
议案2.5上市安排2.05
议案2.6担保安排2.06
议案2.7决议有效期2.07
议案2.8偿债保障措施2.08
议案3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请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9日15:00至2014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一)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4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 ;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一)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二)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2.3债券期限(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2.4募集资金用途(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2.5上市安排(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2.6担保安排(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2.7决议有效期(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2.8偿债保障措施(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三)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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