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秦安路支行的理财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101252000072921)上办理保本保收益性协议存款理财人民币15,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042”号公告)。
截止2014年9月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5,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154.50万元,年化收益率4%。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甘肃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54期》,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057”号公告)。
截止2014年9月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18.63万元,年化收益率4%。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