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下午3∶00至2014年9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7日
2、召开地点: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1号]。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33人,代表股份618,098,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0%。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620,320,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数2,219,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补选吴俐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A、表决情况:
同意票619,491,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
弃权票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反对票827,8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补选吴俐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截止日同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含税)。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佘雨航、彭贤静。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