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1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新建项目暨投资协议事项的议案》,同意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合兴”)在青岛胶州海尔创新产业园(位于胶州经济开发区内)建设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新建项目及青岛合兴与青岛胶州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签署《产业园合作协议》生效,并由青岛合兴实施本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3-068号、2013-070号和2013-073号公告)。
在上述《产业园合作协议》的基础上,青岛合兴于2014年9月1日与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签署了《海尔产业园包装模块化项目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青岛合兴作为胶州海尔产业园的模块化配套项目,决定在青岛胶州海尔产业园内投资海尔包装模块项目并初步确定了该项目的建设用地地块。本项目地块位于胶州海尔产业园内,总红线面积约82658平方米(约124亩),具体数据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地块界限测绘结果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项目与当地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8个月内建设完工、投产。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二日
备查文件: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与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于2014年9月1日签署《海尔产业园包装模块化项目投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