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4—04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2日以传阅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股东提议,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
2014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发来的《关于增加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要求将《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到的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关于增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分别提交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2014年9月1日,鸿商集团持有公司1,726,706,322股A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CATHAY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公司101,000,000股H股, 合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1%,鸿商集团提出的增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4—045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公告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2014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发来的《关于增加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核查,截至2014年9月1日,鸿商集团持有公司1,726,706,322股A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CATHAY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公司101,000,000股H股, 合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1%,鸿商集团提出的增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增加的议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到的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5日出具了国友大正评报字(2013)第266A号《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CMOC Mining Pty Limited拟收购North Mining Limited持有的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80%权益及拥有的与其相关的部分自有物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已经届满。为保护股东利益及配合加快推进可转债发行申请相关工作、使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收购之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情况,公司已聘请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以2013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中国有关法规、规定选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收购之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进行评估,并已出具了编号为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204A号的《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到的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前述评估报告已经201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批准,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关于本次对收购之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进行评估(以下简称“本次评估”)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有如下意见:
1、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及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 本次评估相关评估报告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和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 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是对公司子公司CMOC Mining Pty Limited收购的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的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用于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的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本次评估的评估方法符合国家法规、评估准则和行业规范,评估方法适用、适合于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4、 本次评估采取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模型、未来现金流预测和折现率等重要参数合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合理地反应了评估对象的价值,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ly.com)披露之《洛阳钼业关于发行可转债申请涉及补充评估相关情况的公告》)。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程,提请股东大会增加对董事会的授权:授权董事会批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该授权的有效期和其他授权的有效期相同。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均保持不变。
现将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9月19日下午13:00开始,依次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3、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9号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
4、会议方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19日(周二)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以及于2014年8月19日(周二)下午16:30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东。
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19日(周二)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19日(周二)下午16:30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东。
(2)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监票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特别决议案 |
1 | 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5、14、81、108、109及215条》的议案 |
2 | 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1、69及105条》的议案 |
| 普通决议案 |
3 | 关于制定本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4 | 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资产所在业务及被收购标的资产模拟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到的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特别决议案 |
6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7 | 关于增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
(二)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特别决议案 |
1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2 | 关于增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
(三)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特别决议案 |
1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2 | 关于增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应于2014年8月30日或该日之前,将出席回条(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由于原通知所附的首份授权委托书并未包含本补充通知所载的临时提案,公司已制作第二份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附件三)附上。
(2)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3)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第二份授权委托书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4)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第二份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5)已将首份授权委托书交回本公司之股东请注意:
1)、若股东于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司交回第二份授权委托书,该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将撤销并替代其之前交回的首份授权委托书,而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作该股东交回之有效授权委托书。
2)、若股东没有于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司交回第二份授权委托书,首份授权委托书即被视作该股东交回之有效授权委托书。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栏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moly.com/)中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补充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11:00-12:30,12: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9号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三)投票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需要表决的事项,以2.00元代表议案2需要表决的事项,依此类推;以99.00元代表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所有事项。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5、14、81、108、109及215条》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1、69及105条》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制定本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资产所在业务及被收购标的资产模拟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到的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增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 7.00 |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事项 | 99.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4.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表决申报顺序。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出现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表决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次会议将只能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特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6及议案7的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表决或表决不符合规定而被按照弃权处理)将同时视为其对公司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项目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即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按弃权处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画眉山路伊河以北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71500)
联系人:张新晖
电话:(0379)68658018
传真:(0379)6865801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日
附件一: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份委托授权书
附件三: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二份委托授权书
附件一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量 | | 股东代码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请填写参会类别)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盖章) |
年 月 日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份委托授权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提案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表决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序号 |
特别决议案 | |
1 | 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5、14、81、108、109及215条》的议案 | 1 | | | |
2 | 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1、69及105条》的议案 | 2 | | | |
| 普通决议案 | |
3 | 关于制定本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3 | | | |
4 | 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资产所在业务及被收购标的资产模拟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4 | | | |
5 | 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到的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80%权益及相关权利和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5 | | | |
| 特别决议案 | |
6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6 | | | |
7 | 关于增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 7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受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社会公众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附件三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第二份委托授权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提案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表决
序号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特别决议案 | |
1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1 | | | |
2 | 关于增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 2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受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社会公众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