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40)】。2014年7月1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编号:2014-41)。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6)。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8月20日和8月27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和《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2、2014-43、2014-44、2014-45、2014-47和2014-4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因有关事项尚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停牌。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