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南建路2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544459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34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0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514575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19 |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覃卫国先生。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杨建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人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股权转让协议》 | 10027638 | 98.34 | 29300 | 0.29 | 139600 | 1.37 | 通过 |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比例 |
1 | 《股权转让协议》 | 10027638 | 98.34 | 29300 | 0.29 | 139600 | 1.37 |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75,248,058股不计入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袁公章、黎中利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