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5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46号),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00万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雨斌、张红萍
联系电话:0755-26525166;传真:0755-2663959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郭国、胡军
电话:020-87555888;传真:020-87557566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5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11日,201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向公司董事长刘磅先生、董事贾虹女士非公开发行4,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33元/股,公司在发行预案及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中均明确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88万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上述方案于2014年5月28日得以实施。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6.33元/股调整为16.2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6.33元/股-0.1元/股)=16.23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和股票数量。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日